前教皇先生起手就是神圣魔法,他的魔法太強,波及范圍太廣。忒斯特的死靈墊腳石雪一樣融化。瘋修士險些滑了腳,扔給佩因特一個極為不爽的眼神。
于是佩因特光明正大偷起懶來,他笑瞇瞇地轉著筆。只有當人頭到了他的攻擊范圍,他才象征性地來一下而那一下必然又準又狠,讓人挑不出錯。
本該兇險無比的戰斗,就在這高頻攻擊沉睡爆發高頻攻擊的循環中結束了,耗時不到兩個小時。
這可是s級支線的前置任務
阿巴頓自己沒打過,但有所耳聞。據他所知,s級支線一旦打起來,用時至少六小時起,十分考驗玩家的綜合水平。更何況這是開荒,對于這種級別的任務,“開了十幾天還一無所獲”再正常不過。
更別提,主導戰斗的僅僅只有那兩個人,而且無論怎么看,那兩個怪物都沒有傾盡全力
戰斗完畢,看起來最狼狽的反而是阿巴頓。
他一屁股坐在墻根,衣服濕得能擰出水來。其他人看著還行,只是面露疲憊。最夸張的就是那對主仆。
魅魔騎士向領隊討了幾個凈化咒,弄干凈衣角。他看起來和開戰前沒啥兩樣,長發清爽蓬松,連汗都沒怎么出。他收回長劍,又親昵地湊到領隊面前。
領隊也動作沉穩,絲毫看不出他炮臺似的轟裂了那顆頭顱。那些尖牙還橫七豎八地倒在他的腳邊呢,阿巴頓完
全不想細看。
他只知道,那對主仆站在遍地殘骸中,松弛得像是在春游。
貨真價實的怪物。
真好奇領隊的種族,阿巴頓使勁兒去看那斗篷下的臉。可惜領隊大抵用了某種法術,面孔始終籠罩在陰影里。
他伸出手,為他的魅魔騎士整理鬢發。那只手五指修長,蒼白漂亮,沒有奇奇怪怪的鱗片,像極了年輕男人的手。再多,阿巴頓就猜不出了。
也許是他觀察兩人的時間過長,那魅魔又掃了他一眼。那雙金眼里哪還有什么柔和,阿巴頓只覺得自己被金色子彈崩了一槍。
于是阿巴頓先生連忙收回視線,轉而去看那丑陋破碎的巨大頭顱。
“來接任務。”樂土領隊指了指其中一塊殘骸。
那是戰爭王的頭蓋骨,純金的王冠深深嵌入皮肉,與骨頭釘在一起。
王冠極盡奢華,造型繁復,細密浮雕間嵌滿大大小小的寶石。王冠中央寶石血紅,足足有一人高。它足以吸引在場所有生物的目光,那光芒幾乎能把人眼閃瞎。
可是領隊指的卻是王冠內部。
眾人小心翼翼地翻過皇冠,才看到內部的景象。
那里放置著一具騎士的尸體。
那尸體身穿銀白盔甲,猩紅的披風裹在身上。他的劍與盾都在,上面布滿斑駁血漬。騎士四肢被黃金鎖鏈貫穿,鎖鏈末端牢牢固定在皇冠內部,正與外部的紅寶石“背靠背”。
“原來如此,這是鑲在皇冠內的寶石。”忒斯特贊嘆道,“顏色搭配正合適。”
“根據傳說,這是戰爭王的弟弟。”諾爾望著那具騎士的殘骸。
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故事。
紛爭年代的兩位王子,他們聰明伶俐,年歲相近。只不過哥哥狠戾多疑,而弟弟溫厚仁慈。
為了打消哥哥對自己的懷疑與戒備,忠誠的弟弟當著群臣宣誓,愿意成為哥哥的騎士。
然而等待著他的,是長年累月的混沌戰爭。
戰爭王永不滿足,他的騎士卻不愿再見到生靈涂炭。打滿一百場勝仗后,弟弟日夜勸說國王,拒絕再次前往戰場。
國王說,倘若你真的對我忠誠,便在戰爭與死亡中選擇一樣吧。
騎士說,請將我葬在無盡海,這雙眼看過太多血紅,只求沉睡在無盡蔚藍之中。
在那之后,誰也沒有再見過這位忠誠的騎士。
這些背景,諾爾給忒斯特作為睡前故事講過。他的騎士腦袋一歪“我無法理解,那家伙的忠誠毫無意義,太蠢了。”
非常瘋修士的發言,諾爾忍不住嘆了口氣。
他壓低魔杖,斬斷了騎士四肢的鎖鏈,隨后碰觸了一下那精美絕倫的銀白頭盔。
您已觸發s級支線任務古老騎士的遺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