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到了。”狼首在一處帳篷外面停下了腳步,微微有些悵然。
他從帳篷里面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是熟悉,是剛剛他在火焰之中聞嗅到的味道,雖然那一具軀體在他接管的時候已經差不多被焚毀了,連靈魂都點滴不剩,可他聞嗅到的是靈魂的味道。靈魂的味道不需要鼻子,只需要用靈魂的觸角去觸摸,記憶之后便成了他現在覺得熟悉的味道。
至于看?誰說他睜開眼,一定會是在看一些什么東西呢?
要真的是看的話他現在什么都做不了,看不到,因為在準備睜眼的時候有人及時的遮蔽住了他的眼睛。而味道不同味道,只需要去聞嗅,不會被掩蓋,尤其是靈魂的味道。
每一個人的靈魂都有所不同,有所存在著的獨特氣味,只要記憶住,那么這個人幾乎隱藏不了。現在,他聞到了那氣味,那些人里面之中一個人靈魂的味道,這個人就在帳篷之中。
停在帳篷外面的時候,有一些巡邏的部族戰士看到了狼首,在戒備的同時靠近過來,在看清楚狼首的時候,這些部族戰士紛紛心中咯嗒一聲,有一種不妙的感覺。
他們看見狼首舉起了手來一根手指豎立在嘴與鼻子之前,這動作讓他們本能的將準備說出口的話語硬生生的吞進了肚子里面,直直的站立原地,沒有動作,更加不敢發出一點的聲音。他們不知道狼首準備做什么,但他們知道,在狼首做出這一個噤聲的動作之后,他們要是發出聲音來,那么不管狼首準備做什么,死的人之中都有他們。
放下手,狼首轉過頭去,的腳步踏動著以原來的速度靠近著帳篷。靴子接觸地面,與地面接觸時候發出的聲音,在剛一出現的時候,便被靴子本身吸收。
帳篷的蓬布自己拉開了一角,露出了帳篷里面黝黑的一片,沒有一點的火光,也沒有動靜。狼首從外往里面看,看到的是這樣平常的一幕,在夜深了,帳篷的主人已經休息了的正常一幕。
正常又如何?味道終究是味道他聞見了,那就不正常。即使這味道他聞了,那么能夠讓他聞錯了味道的人也算是很有本事,擁有這種本事的人的確不容易死,沒有這種本事又被栽贓的人那他死了也是活該。
他走了進去,朝著帳篷里面走了進去,身后的的蓬布落可下來,將他的蹤跡徹底的掩蓋住了。
這時候帳篷外面那些巡邏的部族戰士才松了一口氣,看到這一幕他們都明白了些什么,卻不代表一定要做出些什么。帳篷里面的人死不死的與他們沒有關系,哪怕他是部族之中的祭司也是一樣,誰都知道,要想阻止狼首殺人,那么很有可能他會多殺幾個人。
這可是沒有例外的。
洛薩沒有睡著,他閉著眼睛,躺在鋪著毛皮十分柔軟的地面上,身上還蓋著他最喜歡也是最引以為傲的那張迅疾雷狐身上剝下來的皮毛。皮毛是淡紫色的,蓋在身上十分的暖和,舒適。
可他現在一點都不覺得暖和,心中反而覺得冰冷,不知道為什么一股涼意一直在他的骨髓里面游蕩,盤旋不去,以至于他到現在都睡不著。很久很久,從主祭的帳篷里面回來的時候到現在他依然沒有辦法睡著。
身為一名祭司,他是很明白睡眠的重要性的,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夠保持一個良好被狀態,才可以去面對蠻荒里面殘酷的殺戮。這在往常他堅決貫徹的道理如今他卻做不到,曾經他給其他人造成的陰影,出現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這感覺實在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