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叛亂剛平息,交州都督、宗室李世壽就因為貪污搜刮太過,當地百姓和豪強皆怨聲載道。
唐太宗趕緊讓李世壽滾回來,急需派一個清廉正直的賢能之人去救急。
前面已經介紹了武德朝的情況官多如牛毛,能用者寥寥無幾。
唐太宗才剛登基,還來不及甄選人才。就算甄選了人才,也要先磨礪幾年,看看成色才能用。
捉襟見肘之間,唐太宗和房玄齡等人冥思苦想,最終選擇了盧祖尚。
情況很緊急,而選官的流程其實是很長的。
當然,在正常的王朝里,若不是流放貶謫,遇上一個脾氣好的皇帝,官員也不是不能找借口不赴任,比如要奉養老母之類。
這等封疆大吏,皇帝也要多次詢問本人的意見。
盧祖尚的問題在于,他之前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已經在朝堂上拜謝了。
唐太宗和房杜兩人一陣忙碌,把封官流程迅速走完。杜如晦親自去盧祖尚府中宣讀詔書。
等到杜如晦來了,正式任命的詔書念完了,催促盧祖尚出發的時候,盧祖尚卻說“我回家后冥思苦想,還是覺得嶺南太苦了,我身體吃不消,不去”。
你耍人啊
唐太宗剛開始脾氣還是好的,盧祖尚對宰相杜如晦抗詔也沒追究,而是找盧祖尚的妻兄去勸說,并給出承諾,卿啊,你就去救救急,就一兩年時間而已兩年后朕必召你回來朕可以提前寫好召你回來的詔書就兩年
盧祖尚拒絕。
唐太宗又親自召見盧祖尚,再次承諾兩年之期,并抱怨匹夫都能遵守諾言,你怎么能耍我
盧祖尚還是拒絕。
唐太宗怒了。身為皇帝,連任命官員都任命不了,我還當個什么皇帝斬了
于是“冤”案發生,后世聽聞后無不為無辜的盧祖尚垂淚。
貞觀二年適用的還是武德律,已經失考。武德律量刑較重,唐律疏議是其改良版本。
在唐律疏議中,盧祖尚所犯之罪為“對捍制使”,舊唐書刑法志明確其罪名為“忤旨”,按律當判處絞刑。
只是武德朝吏治散漫,完全由李淵心情決定,所
以盧祖尚仗著自己有清正廉潔的名聲,以為皇帝顧忌羽毛,不會治他的罪。
唐太宗在這件事上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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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很大。
魏徵之后評價過唐太宗的毛病。唐太宗的毛病是典型的帝王病,有法不依,有程序不用。
按照程序,唐太宗應當把盧祖尚交由大理寺處置,之后如何判刑,或者是否赦免,都該經過大理寺來執行。
唐太宗卻是將盧祖尚“庭斬”。
光憑“庭斬”這個行為,此事確實是冤案,因為人還沒交由大理寺審問定罪呢。
之后唐太宗自己評價此事,“向者盧祖尚雖失人臣之義,朕殺之亦為太暴”。
李玄霸慢條斯理地把歷史中盧祖尚會做的事告知二哥“他現在也是先同意,等詔書念完了才說不去嗎”
李世民露出了古怪的神色“是啊,這次也是先同意。我讓薛伯褒宣讀的詔書。”
李玄霸遺憾道“哎,該讓杜克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