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友德茫然地看向了錢警官。
“就是二十七年前那起搶劫殺人案。”錢警官說道。
他所說的案件是二十七年前的一起出租車搶劫殺人案。這案件還頗為曲折。最先報警的是出租車的車隊,他們從車隊頻道接到了報警,發現有乘客搶劫。對講機中傳來了叫罵聲和打斗聲,通話中斷時,車隊聽到了司機報出的地點。警方趕到,卻是只找到了車胎痕跡,沒有找到車子。那出租車司機帶著出租車一起消失了。大概三四天后,才有人報警說發現了一具燒焦的尸體。警方在尸體附近找到了出租車的車胎印,懷疑這尸體屬于出租車司機。“搶劫犯”和出租車依舊不見蹤影。之后又經過了一番調查,確認那具焦尸并非司機,而是一個搶劫慣犯,便認定這是當時的搶劫犯。出租車司機恐怕是反殺成功,還毀尸滅跡,逃之夭夭了。司機的身份和長相非常好確認,放在今天,在重重監控之下,他根本無法逃脫,但在二十多年前,他逃了整整六年,過了六年流浪生活,才被外省市的警方找到。瑤城警方將他帶回,做了審問。可這一問,卻發現那焦尸上的致命傷并不是司機所為,司機也沒有將尸體燒掉。
案件被重新調查,只是錯過了最佳的調查時間,陷入僵局。
司機因為自己的一個誤判、一個選擇,當了六年的逃犯。這六年寢食不安的生活,不光毀了他的身體,還毀了他的兩個家庭他在流浪過程中另外結婚,還有了孩子。他沒有如他所想象的那樣因為殺人罪而坐牢,反倒是因為重婚罪鋃鐺入獄。
林友德的師父老吳是當年偵辦這案件的警察之一。他都從小吳變成了老吳,臨近退休了,這案件依舊沒有進展。案件檔案將會在他退休后移交給林友德。雖說是移交,但林友德接手后,也很難做出什么有用的調查。
老吳平時也不怎么提這案子,只是每次說起,都會提到那個司機和那兩個帶著孩子的女人,五個人分坐三邊,臉上是相似的失魂落魄。
“一念之差,誰都不知道會發生什么。”錢警官說道,“我當年也見到過那個司機。他聽到真相后,那副樣子,和你現在很像。”
林友德的眼皮跳了跳。
“他如果在逃脫之后,老老實實報警,將事情講清楚,那他根本不用逃。搶劫犯說不定能活下來,我們能將搶劫犯抓住,這案子就是一起搶劫案。而不會變成那種樣子。”錢警官說道。
他這理論倒是和黑無常的態度有些相似,也是酆都黑白無常受理案件的邏輯。
“規則之所以是規則,有些崗位存在,有它的道理。你能理解最好。如果你想不明白,就不要想那么多。那個小姑娘有句話沒有說錯,活人和鬼之間攔了一條線,這條線是生和死的線,不僅是說活人不應該多接觸鬼,還是在說不管什么東西都不能殺死一個人。”
沒有東西能隨意剝奪一條生命。
這才是鐵律。
除此之外,陽間法律所深究的主觀意圖、作案手法、社會影響等等,在陰間都不值得一提。
殺人者,死。
就是這么簡單。
錢警官很粗暴地對林友德強化了這一概念,而沒有談及他另外的想法。
生和死的界限如此分明,將活人和鬼徹底劃分開來,顯然是為了保護活人。
無論是保護活人不受鬼的襲擊,還是保護活人的整體“地位”,讓鬼在不知不覺間被活人“抹殺”,都是對活人極其有利的事情。
活人在惡鬼面前看似毫無還手之力,那只是對個體而言的。當活人整體觀念改變,那些惡鬼就會如失去棲息地的野獸一般,自然滅絕。
黑白無常的人手缺失,中心醫院二十年來不曾被人發現的惡鬼,恐怕都是這變化的衍生品。
錢警官不知道地府消失的事情,卻是管中窺豹,推測出了一些事實。
他自身也是這種觀念轉變的實際經歷者,再加上他對新生傳媒的調查,更是從中嗅到了一絲困獸猶斗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