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鐘愛長發,這是一定的,他的工作或許和頭發有關啊,對頭發有特殊的感情。
他的香皂都攙著香水的味道,生活一定比普通男性精致,這在九十年代是不多見的。
現在的男人,大部分還秉持著老子本來就很帥的想法。
至于他為何要殺人
這幾人都是普通人,殺人動機只能問兇手自己。
林瑄禾正想著,一個流浪漢拖著殘缺的腿在她面前走過。
除了要飯用的碗,流浪漢還把自己的行李放到平板車上推著走,他的桶里什么都有,對著亂七八糟臟兮兮的東西。
林瑄禾瞥了一眼,看到里面露出的粉色一角。
她叫住流浪漢,給了他兩毛錢,然后問道“你還穿粉色的衣服”
流浪漢接過錢,樂呵呵的什么都愿意答,“不是俺滴,這是撿的。”
他們常年徘徊于垃圾場,在里面翻找些能穿的衣服不是什么稀奇事。
林瑄禾點點頭,給流浪漢讓開路。
她繼續往家里走,邊走邊盤算。
兇手將死者的衣服脫掉了,脫了之后,他是如何處理的
丟到垃圾場,還是找個地方燒毀
亦或是當做紀念品
快要走到樓前時,林瑄禾停下,回頭。
不遠處有一個還支著燈的報紙攤,除了賣報紙外,攤上還賣北冰洋汽水和煙酒。
一個瘦高的年輕人站在報攤前,裝模作樣地看報紙。
林瑄禾想到他會找來,只是沒想到會這么快。
她斂起所有表情,目光像扎進寒潭中,愈發冰冷。
林瑄禾很少有動怒的時候。
別人來氣她,罵回去就是
了,她甚至還能抓一把瓜子看著對方無能抓狂。
但是對于眼前的人,她著實沒辦法保持一顆平常心。
可以說,原主大半的苦難都是他造成的。
他名義上是原主的弟弟,實際上卻是個小祖宗。
溪文耀今年剛剛十九歲。
在他出生前,養父母以為自己無法生育,對原主還是不錯的。等到溪文耀出生后,一切就都變了,父母不再疼愛她,就算年近三歲的她因為從床上摔下去嚎啕大哭,養父母也不會多看她一眼。
他們的注意力都在溪文耀身上。
等原主長大些,更是成了溪文耀的“貼身保姆”
,除了幫家里干活,還要照顧弟弟。
小孩兒的似乎是天生的,溪文耀從小就是混世魔王,他嘴饞,喜歡吃大白兔奶糖,家里沒錢買,只會在過年的時候給他兩塊。
原主是分不到奶糖的,可溪文耀總是吵著要原主給他找奶糖。
找不到就哭,養父母過來了,也不問原主情況,抬手就是打。
打得越狠,溪文耀哭得越兇,等打過了,他還會朝原主偷偷扮鬼臉。
只有這些,原主還能忍受,可等溪文耀長大了,養父母居然還動了和原主斷了收養的關系,再把她嫁給溪文耀的心思。
沒辦法,村里人結婚早,溪文耀雖然才十九歲,但養父母就急著給他說媳婦了。
家里太窮,好的姑娘不愿意嫁,不好的姑娘他們又看不上,原主模樣不錯,還靠自己考上了大學,全村都跟著光榮了一把,他們就動了心思。
原本原主在溪家,就總被笑話是“童養媳”
,養父母的做法算是坐實了。
林瑄禾不太會想起原主的事,只有這一段,她是恨得牙癢癢。
什么樣的家庭,才會想到把當成女兒養大的孩子,嫁給自己兒子離譜,實在是離譜。
就算是林茵,她都可以認為林茵有自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