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搞的不會是搞錯了吧”
一說到有可能抓錯了人,高廣強緊張起來“小飛,兇手抓到之后認罪了沒有”如果抓錯了人,那組就是妥妥打臉。
朱飛鵬道“1993年11月6日,珠市火車站附近一棟兩層平房發生入室搶劫案。一樓臨街有兩層鋪面,做建材生意,二樓兩室一廳,住著一家口。兇手先是撬開一樓關閘門,翻找之后沒有找到現金,于是再從左側室外樓梯上樓,撬開大門。因為弄出的動靜太大,驚動男、女主人出臥室查看,他揮刀相向,砍殺數刀之后將他們砍暈在地,再從容將室內財物洗劫一空,其間還砍倒哭鬧的歲小兒。”
劉良駒心一縮,問“孩子沒事吧”
朱飛鵬道“一家口經過搶救性命無憂,但孩子腦袋被劈砍兩刀,受傷嚴重,智力受損。男主人落下殘疾,至今走路一瘸一拐,女主人面部留下疤痕,毀了容。”
所有人都搖頭嘆息太慘了
朱飛鵬繼續說案子“這個案子太過兇殘,在當地影響惡劣,驚動了省廳,責令迅速追查兇手。向晚你記不記得當時珠市公安局沒有刑偵畫像師,聽說季昭的名聲之后過來請他畫像,根據當時受傷較輕的女主人描述完成畫像,很快就鎖定了兇手,將他緝拿歸案。”
趙向晚點了點頭,這個案子她有印象,雖然她沒有全程參與,但因為需要季昭畫像,她有協助溝通。雖然是半夜,但因為女主人曾經拉亮過燈,在那一剎那看到了兇手的面貌,因此描述非常完整。兩年過去,趙向晚已經遺忘了兇手長相,但現在看到眼前照片,她的記憶被喚醒。只是酒醉男子當時胡子拉碴,與畫像有較大差別,一時之間沒有認出來。
當時她感覺兇手行事囂張至極。
一般劫匪入室,還會蒙個面。他倒好,一個人就這樣大剌剌提刀撬門進去,見人就砍,也不管是死是活,拿了錢財便走。
兇手名為邱勇,被當時報紙稱之為“悍匪”。
趙向晚問“兇手認罪了嗎”
朱飛鵬搖頭“沒,邱勇嘴硬得很,一直不肯認罪。但據目擊證人所說,當晚曾在案發現場樓下看到一輛黃色出租車。邱勇雖然狡辯說他晚上喝了酒在家里睡覺,但由于沒有證人,案發當晚行蹤成謎。腳印痕跡比對一致,在他屋內搜出照片上的這把砍刀,關鍵是認人環節里女主人一眼就認出他來,說就是他。證據收集齊全之后,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我印象中最后好像是判了死緩,目前應該在沙洲監獄服刑。”
趙向晚再問“兇手的基本情況是”
祝康看著卷宗認真回答“邱勇,1962年出生于羅縣天武鄉后灣村,高中畢業當兵入伍,當過汽車兵,還有軍械驗槍員。1983年復員回來之后,邱勇進了珠市運輸公司,1986年出來當了一名出租車司機,收入水平在當時算是高薪,但不知道為什么他一直不滿足于現狀,和戰友、朋友在一起喝酒吹牛,話里話外都是覺得老天不公,想要一夜暴富。結過婚,生了個兒子,但婚后夫妻關系緊張,兩年后離了婚,兒子歸前妻撫養。”
趙向晚若有所思“當過汽車兵、軍械驗槍員這說明邱勇對汽車修理和槍械都十分熟悉。這樣的人,如果不滿現狀、想要報復社會,破壞力很大啊。”
祝康點頭道“是啊,所以當他抓捕歸案之后,雖然他沒有認罪,但因為證據鏈完整清晰,法院判定他罪名成立。”
朱飛鵬道“案發當天,他說和朋友們喝了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到家倒頭就睡。問他為什么家里有刀,他說買來放在出租車里防身。他穿的是解放牌膠鞋,鞋印比對吻合。”
高廣強問“刀上有沒有血跡”
朱飛鵬回答“刀已經被清洗過無數遍,沒有發現血跡殘留。”
高廣強再問“血衣呢”
朱飛鵬“應該是被扔掉了,家中沒有發現。”
高廣強皺了皺眉“財物呢”
朱飛鵬“抓到他的時候,已經是案發后一周。他開車與兩個朋友一起到了星市,住酒店、購物、喝酒,估計是把錢花光了。”
高廣強繼續追問“不是說被搶走的還有金飾都處理掉了”
朱飛鵬有些語結,想了想“好像被他賣掉了,不過他沒有交代銷贓的渠道。”
趙向晚道“這就是你說的證據鏈完整清晰他開車與朋友外出一周,這些朋友是誰有沒有交代去向那一周他們做了什么有沒有證人”
朱飛鵬將卷宗所有資料推到她面前“你自己看嘛,這些外圍調查還是蠻詳細的。正是因為涉及到了星市,所以珠市才會請求我們市局協辦。當時組的辦案人員走訪了邱勇在星市的行蹤軌跡,抓了一批地下錢莊、地下賭場的人,基本能判定,就是他干的”
趙向晚接過卷宗,一邊快速瀏覽一邊問“既然可以肯定是他干的,那你剛才說這回能讓重案組刮目相看,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