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八月,時寒露。
收到皇帝召令時,秋澈還在秋府的書房寫著奏折。
此時,距離李青梧離京已經過去了六年,距離王氏離世,也已經有兩年多了。
朝中各大勢力彼此制衡,權利斗爭已經進入了白熱化階段。
秋澈作為中上層的新勢力年輕官員,幾番斟酌之后,帶頭站在了皇帝這一方。
因此,得知“秋澈”強迫民家女子,致使對方小產之后,又因再也無法懷有身孕而上吊自殺,皇帝也很是頭疼。
畢竟在外人看來,秋澈還是皇家駙馬,是皇帝最寵愛的女兒的丈夫。
此時鬧出這種丑聞,害了兩條人命,怎么也不該輕輕揭過。
秋澈被帶到大理寺的大堂之上,皇帝和幾個德高望重的老大臣三庭會審一般坐在面前,問她有沒有做過這種事。
秋澈原先是茫然的,聽聞那無辜女子的丈夫家人已經擊鼓鳴冤告上了門,外界一夜之間流言紛紛,頓時反應過來。
那女子大約是在哪里見過她,將秋哲錯認成了她,于是留下的絕筆書中,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秋澈。
從前秋哲干過的混賬事就不少,但好歹還懂得遮掩,只去煙花之地玩樂,不敢叫外人知道。
這次不知怎么的,竟然敢強迫清白人家的姑娘。
秋澈得知事情的來回經過,又得知是秋哲給自己作了不在場證明,說是那天秋澈根本就不在秋府,且她不住在公主府已久,又沒有其他地產,還能去哪兒
他意有所指,加上秋府眾人也受了秋初冬的意,也都跟著他一起說了謊。
甚至就連她的貼身丫鬟“云燕”,也信誓旦旦地說那天晚上根本就沒有看見過秋澈。
這對秋澈來說,無疑是最大的犯罪證據。
她跪在大堂之上,袖子下的拳頭緊緊握起,想要辯解,想要反駁,可翻來覆去,唯有那句“臣從未做過此事,天地可鑒,無愧于心”。
但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
皇帝看樣子是想信她的,想將此事一筆帶過,可吳相卻不信,摸著胡子笑瞇瞇地說,最好的辦法是,不如請個宮人來驗明真身
那女子的絕筆信中,說侵犯自己的人,大腿內側有塊疤痕那是秋哲幼時騎馬,因馬匹上的坐墊銳利而被刮傷的痕跡。
可秋澈身上是沒有的。
她也不可能讓人給自己驗身如此一來,她的女子身份根本隱瞞不住。
女扮男裝、欺君之罪,可比侵犯良家女子的罪名要嚴重得多。
秋澈于是沉默下來,不再辯解。
皇帝見她抗拒,其實打私心里也已經認定這事就是她做的了,頗有些恨鐵不成鋼,但為了不讓這事成為鐵板釘釘的事實,在吳相陰陽怪氣地問,“你如此抗拒,莫非方才說的都是謊話”時,皇帝起身,甩袖而去,略過了驗身這一步,讓人將她直接帶去了詔獄。
詔獄與大理寺不同,是錦
衣衛的地盤,而錦衣衛只聽令于皇帝。
皇帝若要將她放出來,也是一句話的事當然,這取決于她是否對皇帝還有利用價值。
政客的權利斗爭之中,是沒有誰對誰錯這個概念的,在他們眼中,唯有利益至上。
秋澈心中松了一口氣,但這口氣沒能松到底。
應皇帝命令負責審訊她的錦衣衛是個愣頭青,皇帝隨口說要審訊,他也就當真下了死手
詔獄之中都是這樣的,但凡是皇帝親口抓進來的,基本沒有能活著出去的存在。
這樣的刑罰在詔獄,說起來再正常不過。
偏偏這次,秋澈是皇帝還在猶豫、要不要在其囂塵上的謠言中保下的人。
他的盡責盡職就成了一種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