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省城某公安局內,一個文職人員有些好奇的問終于抓到嫌疑犯回來的吳公安。
吳公安巡查探訪,抓兇犯,已經幾天幾夜沒有好好睡一覺了,神情間滿是疲憊的點了下頭,目光又不由的在他的那些同事中,探尋了一圈。
“已經審訊過了,確實是兇手,作案工具也在打撈了。”兇手殺人殺的干脆利落,被抓后,因為有大宋中寫的各種細節,與他們這案子對得上,他審訊時,他們也使用了一些大宋中描述的審訊手段,兇手也破罐子破摔一般,承認的利索,甚至一股殺了雞鴨般的無所謂的態度。
就連他殺害那一家人的理由,已經在他原來老家殺人的理由,都與大宋案子中,寫的邏輯很相似。
吳公安他們審訊也詐他與公職人員是不是有什么聯系,背后是不是還有主謀,什么都沒有詐出來,兇犯都來到省城才不過一周,殺人也是臨時起意,隨手為之。
吳公安回到家中,躺在床上進入深度睡眠之前,腦中都還在思索著,這個作者到底是他們同事中的誰
想得到這個答案也很簡單,就是直接找到這個雜志社,向這個雜志社要這個作者的身份信息。
可現在嫌犯已經抓住,這個作者并不是兇犯,也不是幕后主謀。
這可能是一個巧合嗎
如果是一個巧合,哪怕故事經過了藝術加工,很多東西都與他們經手的案子有很大不同,描寫的也更具故事性,精彩之極,甚至牽涉的江湖、武俠、朝堂、打斗等,都與現實不同,可他還是有種直覺,這就是一個案子。
可小說發表的時間,與他們案子發生的時間,追查的時間,又有些許提前。
除非他能未卜先知。
又或者是他們的同事發現這些線索,可又為何不直接告訴他們,而是寫成小說用小說的方式提醒他們這不合邏輯。
在各種紛雜情緒中,吳公安終于徹底陷入沉睡之中。
他足足睡了十幾個小時才起床,刮了胡子,洗漱完畢,妻子早已上班去,孩子也去上學了,餐桌上給他留的早飯早已冷了,他自己去灶上熱了熱,又回到單位上班。
其他幾個和他一起負責追查案子的同事也都回來了。
這本雜志,最先就是吳公安給他們看的,他們也都將目光投向吳公安。
吳公安不由想起,他第一次看這本雜志時,是在追查了幾天兇犯無果后,回來抽煙,找打火機,從這本雜志里掉出了一只打火機,后來隨手翻開這本雜志,恰好就是大宋的頁面。
此時再翻開這本雜志,那夾了打火機的頁面的痕跡,已經非常的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