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當他需要什么,那些東西總會出現在意想不到的地方。
就好像一開始就放在哪里,只是他沒有發現。
這奇異的“同居”生活足足維持了一個月。
今天,是第三十一天。
方銘咽下了無味的土豆。
相片里是一張四人合照。他、老爸、老媽,還有哥哥。
那是去游樂園時拍的照片。他還記得當時拍照的場景,他在上小學,作為最小的孩子,被強迫戴上吉祥物的頭飾,覺得這樣很傻,臭著一張臉。
父親立在側后方,搭著老哥肩膀;母親則微微半蹲,挽著他的手臂。老哥一只手放在他臉側,輕扯住他的嘴角。
三人表情,皆是眉目舒展,綻著開朗的笑。
理應如此。
但現在方銘不太確信。
因為照片沾了污跡,除他以外的三個人頭部都被陰影掩蓋。他擦了很多次,卻沒能擦掉。
“”
方銘不再看相片了,又往嘴里塞了一口水煮土豆。
這時,對面傳來椅腳挪動的聲響。
方銘一頓,抬起頭。
一道身影坐在了對面。
身形頎長,靜靜望著他。
與一個月前相比,面龐沒有任何變化,依然瑰麗。皮膚蒼白,漆黑發絲間的耳墜若隱若現。那冷色的藍,與那漂亮的眼瞳別無二致。
“全楚悠”已不再做偽裝。
祂突然出現,方銘并不算意外。
因為他知道對方一直在,也一直在暗處看他。雖然,這是一個月以來,對方第一次先生。
方銘放下了勺子。鐵勺與瓷碗碰撞,發出清脆的聲響。
“為什么現在才來。”他問。
“我,”祂微微蹙起好看的眉頭,“不想讓你看見那副模樣。”
方銘“”
方銘“那是你的真身。”
“不。”
方銘“那算什么。”
祂不說話了。
鍋里的食物仍舊冒著熱氣,方銘卻不再動了。他低下眼,臉上毛孔都因那噴涌而來的熱氣舒張。
“小銘。”他聽見對面聲音,語氣帶著低落,“不要討厭我。”
聲音惟妙惟肖,與全楚悠別無二致。
方銘閉了閉眼,再度開口“你記得十年前嗎。”
“高中的時候,我們交往過。”
“”
方銘掀了下眼皮“你知道我們為什么分手嗎。”
祂沒有回應。
“是你提的。”
方銘沒有因此放過,繼續著接下來的話。
“你突然開始避讓,不再見我。我去找你,你告訴我,說要分手。”
當時他百思不得其解,但在得到解答之前,那人便先一步離開了他。
不過如今,他或許終于可以解釋了。
“是從那個時候開始”
“你替代他,占據了他的身體。”
披了全楚悠外皮的怪物坐在對面,鍋內熱氣氤氳,模糊了那張漂亮的臉龐。
分明是自己出口的話,空氣卻驟然變得窒息,方銘嗓子發緊。
“告訴我。”
“那天究竟發生了什么。”
“是你殺了小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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