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門敞開,并在公堂之外放了一些長凳,在大堂入口處拉了一道警戒線。
百姓們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審案的,平日里他們只能站在縣衙門口,遠遠地聽個聲音,哪有此等待遇這個消息一傳開,來看熱鬧的百姓更多了,大堂之外被圍得水泄不通。
趙捕頭見狀,只得緊急又調來了一班衙役,專門來維持場內的秩序。
柳翠微,孫秋霜,柳正善,還有“萬事如意”在堂外人群的最前面。
吳蔚身穿官服,頭戴官帽,端坐在明鏡高懸的匾額之下,堂下左右兩側,立著手持殺威棒的衙役,大堂正中,分立著原告和被告兩家人,張余氏坐在凳子上,身后站著她的父兄,還有那位同村的漁夫,以及兩名同村的鄰居。
張家老夫人同樣被賜了坐,她的身后站著自己的二兒子,二兒媳,以及四名之前指證過張余氏與漁夫“眉來眼去”的鄰居。
原本偌大的公堂,此刻略顯擁擠。
張老夫人攥著一張粗布帕子,捂著臉斷斷續續地哭著,堂外隱隱傳來議論之聲。
“啪”的一聲,吳蔚一拍驚堂木,厲聲道“肅靜”
公堂上瞬間安靜了下來,吳蔚將本案的卷宗遞給一旁的師爺,說道“念。”
“是”
“弘宣五年,三月初八,清廬縣平安巷,東數第三戶張家,張王氏同次子張濤,兒媳張王氏,擊鼓鳴冤。狀告長兒媳張余氏,偷奸不成,謀殺親夫。死者張波,生前乃是游方貨郎,常年在外,故夫妻成親多年,未有子嗣。張余氏因空房難捱,不堪寂寞,與母家同村漁夫丁仲暗通款曲,時有人證鄰居崔安,杜賀,周李氏,王氏,親眼目睹漁夫丁仲,趁張波不在,數次白送魚給張余氏,二人時常說笑。經查,張余氏不守婦道屬實。三月初七,張波歸家,張余氏趁機將張波灌醉后,用剔骨刀將張波殺害,張王氏趕到時,張波已死,遂喊來次子和兒媳將張余氏綁了,于次日清晨扭送衙門,張余氏抵死狡辯,當堂沖撞知縣,判鞭笞二十,后仍拒不認罪。本縣明察秋毫,多方調查,現人證物證具在,張余氏偷奸不成,殺夫成立,依照本朝律例判處張余氏斬監候,擇日押送刑部,以待處決。漁夫丁仲,雖尚未與張余氏勾搭成雙,但乃是張波之死的誘因,判處丁仲賠償張家錢兩罐,用于張王氏養老之用,以儆效尤”
師爺將上一任知縣審理本案的卷宗大聲念了出來,話音落,議論聲四起。
這也是許多百姓第一次有機會接觸到辦案卷宗,他們之中很多人都沒有讀書習字的機會,聽完判決之后,只覺得世風日下,若不是見周圍有衙役在維持秩序,恨不得要沖上來扇張余氏幾巴掌。
張老夫人也適時哭了起來,悲鳴道“我苦命的兒”
聽到張老夫人的哭聲,堂外的百姓們紛紛露出了同情之色。
吳蔚不得不再次敲擊驚堂木,維持堂中的肅靜。
但眾人看向吳蔚的目光則多了幾分耐人尋味來,他們不明白,吳蔚為何要替這樣一個不守婦
道,殺害親夫的婦人翻案。
“丁仲”
漁夫丁仲被點到了名字,上前兩步,跪地道小人在。”
“本官問你,與張余氏有私情之事,你認不認”
丁仲一個頭磕在地上,大聲道“小人不認,還望大老爺做主”
張家人立刻炸鍋了,先是張濤之妻啐了丁仲一口,隨后張濤擼起袖子就要打人。
吳蔚直接取了一支令箭丟在地上,冷冷道“再有擾亂公堂者,立刻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