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妻兒可以一度退出afia選擇過正常生活,在兒子在雪山失蹤后、在雪山內進行唯期半年的地毯式搜索,在妻子被暗殺后血洗全部有嫌疑的敵人對手,瘋狂尋找復活妻兒方法的男人。
在妻子復活不久就宣布妻子的存在是他霸業上的絆腳石,親手扭斷了凡妮莎的脖子。
這樣的男人
既然已經親手將摯愛的妻子第二次殺死,現在可能要復活自己的妻子
無論是前因還是后果都搭不上邊。
難道是金并在殺死妻子后又后悔了
金并竟會后悔嗎
誠然人都會后悔,可那是在幾乎付出一切后,又親手殺了妻子的丈夫。
眾人面面相覷,一時間沒人能開口給出這個答案。
不過為何第一次復活時候用了拉撒路池水而第二次卻沒用。
雖然道理粗糙倒也好理解,拉撒路池水又不真是公共澡堂,怎么可能想用就用,如果想用就用他們如今也不會將猜測的重點放到金并身上。
這樣想來,看樣子提姆是要重新調查一下,當年金并是付出了什么代價或條件才讓刺客聯盟答應讓他使用的拉撒路池的。
而至于金并為什么不再次用拉撒路池,提姆覺得他還是要問專業人士為好。
“現在這種想法也不失為一種猜測。”提姆率先開口打破僵硬的氣氛,接著他再次提出問題。
“如果金并真的想復活他的妻子,那他就會去找能幫他實現這一目標的人。”
既然是做實驗,那么實驗的要素肯定不能缺少。
實驗室、研究實驗設備、研究人員和被研究人員。
現在他們能在所有中能確定的,只有被埋在斯塔滕島下水道墻壁被研究人員。
“我覺得金并并非單獨一人行事。”卡茜推測,“如果他真的在科技這方面掌握了復活人類的方法。”
“他在復活他的妻子后,再度復活應該會是他的兒子。”
“你是說凡妮莎也是金并的實驗品”提姆立刻接話。
當年金并的兒子在瑞士上學,卻在一次學校組織的雪山滑雪活動中,在雪山中徹底失去的蹤跡,金并派人尋找了半年也沒找到兒子的蹤跡。
其實所有人都知道,在雪山這種極度嚴寒的地方失蹤還是長達半年已久,被冰雪掩埋也好亦或是被動物啃食,不用多想,人肯定是已經死了。
只是到現在為止,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金并見不到兒子的尸體,卻有妻子凡妮莎的尸體。
金并雖沒有兒子的尸體,卻肯定還有他兒子之前留下的東西,只要從這些東西中取出dna或者其他人體組織的鏈接
這就意味著,如果金并吧不僅能再次復活他的妻子,還能一并復活他的兒子。
“不對,小羅。”
猜到提姆思路的康納提出他的疑問,“如果還在原來的身體上,凡妮莎或許還是凡妮莎,但他的兒子怎么辦”
沒有兒子的身體,只有兒子的身體組織。
這種不是復活,是克隆。
就算是克隆成功,克隆人在某種意義上也算是一個新的人類個體了。
雖然說得難聽,一個克隆人還不值得金并做到這種地步。
除非
“有人可能找到了理查德菲斯克的尸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