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姑娘的美貌,完全可以嫁個好人家的。”
呂滔剛來這個世界不久,對很多事情都不熟悉,不敢由著性子胡來。
就拿這家客棧來說,看似普普通通,其實也會運用套路。
“小婢家中有殘疾父母,還有一個癡癲兄長,若小婢嫁了人,便無人照料他們。”
粉裙女子輕聲啜泣著說道。
“哦?”
呂滔不禁想起,前世在夜店遇到的那些風塵女子,她們不是家中父母身患重病,就是有個上大學的弟弟。
“公子應該知道,依池國律法,女子嫁人后,便要專心相夫教子,不得與娘家有過多牽連。”
粉裙女子又補充了一句:“若是偷偷往娘家送錢,與盜竊同罪。”
“嗯,是有這樣的規定。”
呂滔點頭,之前他看過《池國律法合集》,知道她所言非虛。
要知道,《神諭令》的第三條就規定了男尊女卑。
呂滔一直很納悶兒,按說一個武帝,靈魂力量必定很強大,思想境界應該不低才對,怎么會弄出那么多奇葩的律條呢?
“所以小婢只能出來做事,卻身無長技,只能……”
粉裙女子沒把話說完,哭得更加悲戚。
“你應該找個心善的男人,這樣你就不必偷拿夫家的錢財去照顧娘家人了。”
呂滔覺得,這女子的相貌還算不錯,有資格挑選夫婿。
“唉!”
粉裙女子聽了呂滔的建議,嘆息苦笑,“原本是有一個好男人相中了小婢,奈何他武力不濟呀。”
“這跟武力不濟有什么關系?”
呂滔不解問道。
“公子難道不知道《神諭令》的最后一條規定嗎?”
“知道啊。”
呂滔先點頭,轉而恍然大悟,“莫非有一個武道修為不低的人也看上了你?”
“嗯。”
粉裙女子答道:“那人是一名武師,不僅相貌丑陋,而且粗野霸道,他本有一個妻子,可是被他活活打死了。”
“雖是男尊女卑,但打死自己的妻子也是殺人重罪的!”
“我們只是聽說,估計沒有確鑿證據吧。”
“哦。”
呂滔看了看粉裙女子,一時間判斷不出她是否說了謊。
《神諭令》的最后一條規定,確實太奇葩,太讓人難以理解了。
有這一條款,婚姻自由便是奢談,甚至使弱者喪失了擇偶權。
不過,這一條款有個約束性質的附加條款,要成為某個女人的競爭者,那個男人必須是單身。
可是這個附加條款幫不了粉裙女子,因為池國律法有規定,女子若未從軍或習武,十八歲前必須嫁人。
當然,也不是非嫁不可,但每年要繳納兩枚金幣的罰金。
粉裙女子的家境即便不像她說的那般凄慘,肯定也好不到哪去,不然她不必流落風塵。
所以,她跟那個武師耗不起。
在池國的普通鄉村家庭,承受不起每年兩枚金幣的罰金。
“這樣吧,我給你五枚金幣,你拿去向掌柜交差,無須在這里陪我,可好?”
呂滔畢竟是從文明世界而來,不是鐵石心腸,更見不得漂亮妹子在自己面前哭泣,哪怕這個妹子可能只是裝可憐。
“感謝公子好意。”
粉裙女子十分意外,卻又搖頭說:“客棧有規定,為了客棧的信譽,不允許我們不做事便收取客人的金錢。我們的宗旨不是利用訴苦賺錢,而是用優越的侍奉。”
“你們客棧倒是挺有原則的。”
呂滔撇了撇嘴,正要再說些什么,忽覺腦袋一陣昏沉,視線也變得模糊了許多。
不對呀,老子沒喝酒怎么就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