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對這件事情的判斷就是交通肇事打電話給唐柔,主要是為了確認蘇綺的身份,也好通知她的家人,盡早的過來處理這件事情。
因為蘇綺手機里最后一個電話就是打給唐柔的。
“能判他的死刑嗎?”
唐柔聽到是一個酒駕的司機撞死表妹的,很生氣的問警官。
“酒駕,交通肇事會判刑,但是不會判死刑。”
警官搖了搖頭,對唐柔解釋道:
“如果行為人是酒駕后撞死人的話,一般情況下要結合其在該次事故當中的責任,才能最終確定具體的量刑幅度。通常情況下,如果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話,那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節惡劣的話,將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將人撞死了,怎么才判那么輕的刑?”顧牧先就不滿了,說道,“難道不應該殺人償命,判他的死刑嗎?”
情節惡劣,也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讓他沒法接受。
“先生您好,這是意外,是交通事故,這不是謀殺,法律有規定,是不可能判處死刑的。”警官這樣對顧牧說道,“而且那位司機在發生車禍之后并沒有逃逸,而是打電話像警局自首,并且留在案發現場等待著警察的到來,甚至情節連惡劣都算不上。”
顧牧更加失望了:“那豈不是只能夠判三年以下?一條人命就那么的輕賤嗎?”
“先生,您要了解交通事故不是主觀的殺人,不能夠按照謀殺那個標準來。”警官這樣跟他說。
顧牧想說這就是謀殺,但是他知道肯定弄不到證據,反而會給他帶來很大的危險,想了想,還是沒有說出來。
蘇綺身上有她的身份證件,警察找唐柔過來,是要了解更多的信息。
包括她現在住在哪里,在哪里上班,還有父母的電話號碼。
在詢問中也也知道了顧牧是蘇綺的老板,也找他了解了一些情況。
唐柔給蘇綺的父母打了電話,告訴了他們蘇綺在鵬城遭遇到車禍。
蘇綺的父母聞到這個噩耗,都崩潰在那里了。
唐柔讓他們快一點過來鵬城,處理蘇綺的后事。
打完電話,她眼睛里都閃爍著淚光,對顧牧說道:“她才20多歲,這么年輕,就這么去了,還有多少幸福都沒有享受到,我真的好心疼。”
顧牧頭腦也非常的亂。
他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接受這件事情。
雖然蘇綺在以前的感情生活上欺騙了他,雖然蘇綺偷偷的不知做了什么樣的手腳,懷了他的孩子,可是就這樣年紀輕輕的死了,他還是覺得難以接受。
走出警局的時候,他問唐柔:“在這之前我真的不知道蘇綺是你的表妹,她從來沒有跟我說過這件事情,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她懷了我的孩子卻不告訴我,你能告訴我這是怎么一回事嗎?”
對于他的這個問題,唐柔有一些尷尬,說道:
“顧先生,我表妹她都已經死了,這些她不想告訴你的東西,你就不要再追問我了,行嗎?讓她走得體面一點,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