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民爵是一項帶有普惠性質的社會福利。前漢為撫慰民心或遇到皇后太子冊立等喜事時都要賞賜民爵,東漢承襲此俗。
漢承秦制,施行二十等軍功爵制,構造了社會秩序體系。雖然漢代土地私有,允許買賣,但不同爵位的人占有土地的限額是不一樣的。
庶人田地的限額是一頃地,第四等的不更是四頃。除土地外,宅基地也有相應的規定。
爵位累積到第四等的不更還能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役。隨著爵級的升高,服役的年齡也會隨之提高。爵位還能抵罪,特殊的時候朝廷還允許爵位買賣。
前漢平均下來每六七年就會賜一次民爵,每次賜一級或兩級。后漢承繼前漢,賜民爵的頻率與前漢類似,賜民爵以兩級為多,面向天下男性,包括未成年男子。
按照這樣的頻率和每次賜民爵的級別,若有人活得足夠長,是不是會積累到列侯
劉隆了解到賜民爵這項政令時,曾有這樣的疑惑。大漢封侯嚴格,當然不會出現這樣的漏洞。其實,男子受賞的爵位累積到公乘,就不能繼續往上升,所得的爵位可以轉移給兒子、兄弟或者侄子。
賜民爵雖然能給百姓繼續活下去的盼頭,但這畢竟是未來的事情,現在更嚴重的是百姓當下無糧。
沒有當下,何談未來
關東和江淮,尤其是江淮地區,夏季大旱,秋季遭蝗。
這些地區百姓的生存讓鄧綏憂心不已,秋日還好,尚能找到草實野果野菜充饑,但冬季和來年春季呢
這些都是鄧綏必須提前考慮的問題,若事情臨門再考慮,那時恐怕要出現人吃人的慘劇了。
為了防止人相食的慘狀發生,鄧綏下詔從長江以南的桂陽郡、零陵郡、丹陽郡和會稽郡等四郡調來稻米送到江淮幾郡,賑濟百姓。
賑濟的同時,鄧綏還下詔鼓勵百姓南渡長江移民就食,但百姓多不愿。
家中雖然干旱,但有房屋可居,熟田可種,床榻瓦罐瓢碗可用,這些對于百姓而言大概就是所謂的“破家值萬貫”。一些東西看著便宜,但真要置辦齊全怕是不便宜。
然而,若移民到不熟悉的江南,且不說路途上遇到的兇險,就是開墾荒地和重建房屋,都要耗費巨大的體力、精力、時間和錢財。雖然朝廷有補貼,但杯水車薪。
從短期來看,移民開墾荒地的風險要比呆在老家大。從長期看,移民江南最主要的原因是江淮連年干旱
,但誰又能保證移民到江南就不旱了呢無怪乎百姓不愿意移民了。
劉隆看完郡國發來的反饋,感嘆道“要是國庫有錢就好了,誰去江南,一家發一套農具,一頭牛,免五年田租,保管他們搶著去。”
然而實際情況是,國庫一點多余的錢都沒了,甚至連一些大戶的日子都不好過。
劉隆本來還想試試以工代賑,但是用來賑濟百姓的糧食緊缺,僅能維持百姓的生命,再讓饑餓的百姓去挖渠做工,那就是逼人去死。
劉隆嘆了一口氣,生活在這個時代的百姓真是太難了。
百姓不愿意移民,鄧綏又下詔戒令郡國聽憑百姓居留,鼓勵百姓墾荒耕種,借給百姓種子農具和耕牛。
這次大規模的蝗災,范圍比不上之前,但造成的影響卻遠超于前幾次。
無他,朝中的公卿大臣親眼目睹蝗災的慘烈,不只他們園林中的草木被啃噬一空,連京郊的莊園也減產十之六七。
一些受災嚴重的莊園甚至只剩下光禿禿的枝干,許多人日夜哀嚎。身受切膚之痛的公卿百官徹底貫徹了朝廷挖蝗子抓蝗蝻換糧的政策。
不然的話,來年再來一場蝗蟲,他們的莊園又要保不住了。
時間流逝,朝廷如農閑一般又進入平穩的發展期。劉隆發現這個“規律”后,唯有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