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收養病人的福利機構,宋代還設有“藥局”、“施藥局”,類似于今日的平價門診部、平價大藥房。
“民有疾咸得赴局就醫,切脈約藥以歸”,藥局只“收本錢不取息”。
宋人吳自牧記述道,南宋時,“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藥局于戒子橋西,委官監督,依方修制丸散咀,來者診視,詳其病源,給藥醫治,朝家撥錢一十萬貫下局。令帥府多方措置,行以賞罰,課督醫員,月以其數上于州家,備申朝省。或民以病狀投局,則畀之藥,必奏更生之效。”
好了,幼有所依、老有所養、病有可醫,這三點都已經實際做了,是不是就可以算和諧社會了呢?宋人好像比后世人對自己的道德要求更高一些,他們的回答是——不!
光做到了這三點他們還不滿意,于是又搞出了一個“漏澤園”制度。
漏澤園是干嘛的?洪濤猜了半天也沒猜出來,最終還是蓮兒嘴快給出了正確答案,漏澤園就是后世的公墓!
北宋真宗年間,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買地,以瘞死之無主者。瘞尸,一棺給錢六百,幼者半之”。
到了神宗朝又正式下詔:“令逐縣度官不毛地三五頃,聽人安葬。無主者,官為瘞之;民愿得錢者,官出錢貸之;每喪毋過二千,勿收息。”
看到沒,這是有明確詔書的圣旨。窮人也不用擔心死不起了,國家掏錢給你買棺材買墓地。當然了,別嫌墓地位置不好,白吃饅頭還嫌黑就不講究了。
如果你還是不樂意把親人埋在太遠的郊區,逢年過節的不好祭拜,那好,政府給你貸款,讓你去買更好的墓地安葬親人。注意啊,這個貸款是無息的。
只把人埋了就算合格嗎?宋人這次又給洪濤上了一課,他們的回答依舊是——不!
宋代的漏澤園還有一套非常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如逝者有冥器陪葬,有蘭羞祭祀,盡力照顧了逝者的尊嚴。
這些下葬隨品及祭品都由政府置辦;“園中置屋,以為春秋祭奠,聽其親屬享祀”;還有專人管理,“官委德行僧二員主管,月給各支常平錢五貫、米一石”。
看到沒,即便是窮死的人,政府也要讓他盡可能體面的去死,到了陰間之后不能又變成無依無靠無人搭理的可憐蟲。
該有的祭奠器具必須有,沒親人掃墓也沒關系,政府出錢雇僧人代替。畢竟是自己的國民,盡量能善始善終。
從出生到死亡,宋朝的福利制度基本都涵蓋全了,已經有一點后世福利國家的摸樣。雖然迫于條件和能力,這些制度不見得就執行的十全十美,但從制定這些律法的本意上來講,當時的皇帝也好、大臣也罷,并不是想向世界證明自己有多強大,那個年代也無法證明。
他們只是證明給自己的國民看,想讓國民知道他們的領導人不是口販子,也不是全在忽悠人,還是切實的想著大家,能做的盡量去做,做不到那也沒轍。
“朝廷每年都要向這些機構投入大量錢糧,怪不得拗相公和官家黑了心的要弄新政呢,這么干肯定入不敷出啊!”
有關宋朝的福利制度洪濤也就是聽聽而已,他也沒打算在這個年代去搞什么紅十字會。但還是從中聽出了一點關心的內容,那就是財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