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一攤手,“我沒手機。”
于心瞳頓時覺得冒昧了,自嘲一笑,還是高估了自己。一個隨便拿出三百萬玩耍的公子哥,怎么會稀罕自己呢!人家不過隨口一說,竟然當真了。
在她生活的圈子里,她是驕之傲女,別人都圍著她轉,而眼前之人在社會上的地位不知比她高了幾個層次,她不夠資格。
高歌看出來于心瞳誤會自己意思,褲兜口袋朝外一番,“我是真沒手機,待會準備去買一個。”
高歌認真的態度不像是說謊,于心瞳大感意外,
“手機丟了。”高歌說道:“以前號碼不準備用了,開始新的生活。”
于心瞳詫異的看著高歌,越發的好奇,“我一朋友開手機店的,要不要幫你物色一個。”
“正巧我不知道買什么牌子手機,你幫忙挑一個適合我的。”高歌爽快答應,“現在你有時間嗎?”
“我安排下,帶你去。”
于心瞳交代好工作,與高歌雙雙離開了浴池。
于心瞳開的是一輛紅色轎車,打開車門,高歌就嗅到了一股好聞的香味,他坐在了后排,發現這車有點矮,坐上去頭發蹭到車頂了,半躺后座,看上去倒是顯得有些慵懶。
汽車內飾簡單干凈,不像是有些女孩在車上擺放娃娃、鮮花什么的,一個人的性格方方面面都能展現出來。
于心瞳坐在駕駛位,習慣的脫掉高跟鞋,透過肉色的絲襪,高歌看到玲瓏小腳,涂染了藍色的指甲油,與潔白秀足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高歌研究過顏色,腦補到,喜歡藍色的女性自立的決心比較強,喜歡凌駕于他人之上,并且是完美主義者,無論對自己還是他人。
高歌很快注意到一個細節,她中間的腳趾是沒有涂染指甲油,兩只腳都沒有,這還有什么說法嗎?高歌當然不好意思問。
“這歌叫什么名字蠻好聽,再聽一遍。”車載音樂,播放完一首歌,高歌意猶未盡,很對他的胃口。
“你不會沒聽過這首歌吧!”于心瞳感到很意外,這么流行的一首,還有年輕人不知道?
高歌呵呵一笑,實話道:“沒聽過。”
于心瞳從后視鏡瞅了高歌一眼,苦苦一笑,真搞不懂,這么有錢,竟然什么都不知道,看起來又不像是假裝。這一路上高歌可是問了她不少的問題,都是一些非常非常簡單的問題,比如前面那是什么車,標志真奇怪;冤家雞很好吃嗎?門口那么多人排隊……
你是久居深宮的太子爺呢!還是大山里走出沒見過世面的野小子呢!當然,第三種可能才是最切合實際,他長居國外——
耐心講解道:“這首歌叫《真的夢》,演唱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才女“三姑娘”。
“三姑娘?我對五姑娘挺熟,這三姑娘什么來路。”高歌問道。
“我猜的應該沒錯,你是長居在國外吧!對國內的事完全不知。”于心瞳又瞅了一眼后視鏡,繼續說道:“這位三姑娘近兩年可火了,樂壇上殺出的一匹黑馬,有著絕對的實力!她的歌傳唱度特別高。”
“被稱為音樂鬼才,她的歌曲作詞作曲都是她自己,從來不唱別人的歌,更厲害的是,她每個月都會在網上更新一首新歌。”
“每月的三號都會有無數歌迷守在電腦前等待她的新歌,對她來說不存在什么江郎才盡,每一首新歌都有新的元素在里面,不管是什么風格,大家都很喜歡,她的嗓音仿佛有魔力,讓人不自主地沉浸在她的歌聲中。”
“這三姑娘多大年紀了。”高歌忍不住一問。
于心瞳搖了搖頭,“她沒露臉,長什么樣誰都不知道,從她歌聲判斷年紀應該不大,有那么好嗓音的姑娘,長得肯定丑不了。”
得!又是一個故弄玄虛的家伙。
于心瞳講了很多關于這個國家的知識,高歌邊聽邊觀量這座城市,建筑方面除了風格不同之外,和地球沒有太大差異,不過對于高歌來說這一切都很新鮮,有一家飯館的名字,把高歌逗樂了,并有了一種親切感“武大郎面館”。
繁榮大街,手機店面不大,裝修非常精致,墻上有面大鏡子反射燈光顯得更加明亮。
店內開著空調,進來后就感到一陣清涼,將裹在身上的燥熱吹散,感覺很舒爽。
靠墻的位置有個圓桌,圍繞著坐有三人,兩青年很有朝氣,穿衣打扮很時尚。
旁邊的女士,應該就是于心瞳的閨蜜,也就是這家手機店的老板董婭,長發棕紅,皮膚雪白,望見于心瞳與高歌進來,她站起身,緊身連衣短裙將傲人的身材完美呈現,朝那一站不用擺任何姿勢,前凸后翹,標準的S型,身姿格外的妖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