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能夠什么都不做,就腰纏萬貫就好了。”
“如果我有很多金幣,我一定拿出一半來散發給窮人他們恨不得將工錢壓到最低。”
“如果我有錢,班森甚至可能會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
“沒這個可能吧,芬妮喜歡臉蛋漂亮的。”
“可是班森討厭臉蛋漂亮的,覺得他們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只知道欺騙他漂亮的女兒,試圖吃軟飯。”
“別說,奧丁酒館的米瑪可真帶勁不像這里,連見都很難見到。”
各種細碎的語言或壓低或放聲,交錯在微醺的酒水中,傳到耳畔被仔細分辨著。
許愿的手指若有似無的敲擊著桌面,雖然信息很多,但還沒有聽到他想聽到的。
那個拿走大量金幣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記錄的那樣肆無忌憚的花錢,不應該在這座城市籍籍無名的,除非他找錯了城市,但這座城市的確是國王居住的城市。
又或者才三天,消息傳遞的速度沒有那么快。
許愿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卻發現其中已經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對面坐著的人,對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虔誠的朝圣者,我還有事要忙,下次見。”
他轉身穿過了有些擁擠的人群,身影輕快,甚至可能在哼著歌。
真是一個糟心的地方。系統小聲嘀咕道,還有無數糟心的家伙。
所以酒館才是事故的高發地。許愿并不十分在意的笑道。
即使是原本就認識的人,也可能喝酒產生沖突,更何況是初見者,在酒館找到朋友比在沙漠里找到綠洲還要艱難。
“哦,親愛的布蘭德,你的酒好像喝完了。”坐在一旁巡視著酒館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這里,語氣中有著難掩的幸災樂禍。
“是的,麻煩您給我一份麥芽酒和一份豆子。”許愿說道,然后看到了老板臉上消失的雀躍以及升起的糾結。
大概是因為賺錢原本是一件高興的事,但他好像又沒辦法完全高興的緣故。
但很快他臉上的糾結消失了,高壯的身影走到了許愿的桌前,居高臨下的抱著臂道“我這里有規定,在點下一份前要結清你上一份的賬單,一份啤酒的價格是八個銅幣。”
許愿摸了摸袖子,從里面摸出了五枚,又從腰帶里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
“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錢,否則你將在監牢中度過下半生。”班森拿過了桌上的錢轉身離開,許愿則得到了他的麥芽酒和豆子。
酒水是最消磨時光的東西,酒館之中的人來了又去,許愿也只是安靜的坐在角落處慢慢喝自己的麥芽酒和嗑豆子,剛開始班森還會瞪著他,但隨著時間推移,黃昏降臨,燭火點亮了旅館,卻并非每個地方都能徹底照亮時,班森已經忙碌的顧不上他這位不太顯眼的客人了。
又或者因為羅琳沒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里他也成為了一個不值得在意的人。
黃昏的酒館比午間更喧鬧,這里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著一串獵物的獵人,穿著色彩鮮艷十分有識別性的吟游詩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進來,身上有著無法被酒水掩蓋,散不盡血腥味的士兵。
或許班森不再在意他還有最后一種可能,夜晚歸來的人帶來的各種新鮮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這個乏善可陳的人,明顯他們更有趣。
不過不管是哪種可能都好,至少他擺脫了麻煩,而且酒館的夜晚才是消息匯聚的真正時候這一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