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綾早就知道此事,并且也同其他人一樣,覺得沈云意是個傻子,又蠢又笨,還慣會嘩眾取寵,在外丟人現眼,只會占著小師叔的位置,對仙府毫無貢獻。
不像寧長澤,年紀輕輕就能獨當一面,經常帶著師兄弟們,下山游歷,天南地北狩獵尋寶,所尋到的寶物絕大多數,都會上交師門,為師門積累數不清的財富。
可以說,仙府這些年來,全靠寧長澤下山斂財,他還喜歡廣結好友,四處拉攏名門正派,平衡各個宗門之間的權勢。
簡直就是仙府行走的代言人,活脫脫就是個金豆豆。
相比之下,沈云意這位名義上的小師叔,就顯得無足輕重了。
能代替寧長澤去死,也算是沈云意為仙府做出的貢獻,也不枉費仙府養育他多年。
總而言之,這樣的沈云意,根本不配當他的朋友。
“怎么了?你不喜歡么?”沈云意故作失落,但很快又揚起了一張笑臉,“沒關系,你若是不喜歡的話,那我再去替你……啊。”
腳下一踉蹌,不偏不倚,就摔到虞綾懷里,虞綾下意識伸手扶他,手掌扶在沈云意的后腰,隔著幾層衣衫,都能感受到皮|肉散發出的熱氣。
他似觸電,神情立馬慌張起來,下意識縮回手,哪知沈云意渾身的骨頭,好像都是軟的,弱柳扶風一般,攀附在他的肩頭。
只要他一松手,沈云意好似就會立馬跌倒,甚至會被風吹走,顯得那般孱弱,又楚楚動人。
許是扯痛了傷,還從嗓子里發出意味不明的喘|息和悶哼,明明同為男身,虞綾須得耗費大量的時間,沐浴更衣,涂脂抹粉,才能熏成女兒家的體香。
來維持他男扮女裝的假象。
可沈云意卻身帶辛香,吐氣如蘭,也不知是不是偷吃了什么很甜的花蜜,說話時,字與字之間,好似都會拉絲,又黏又膩,但又不會顯得賣弄風情,更不會顯得扭捏作態,反而有一絲嬌憨的意味。
這讓虞綾恍然間想起,寧長澤曾經給他介紹過一種很特別的植物,翠綠的葉,纖細的藤蔓上,長滿了素白花蕊,在微風中裊娜聘婷,依靠于大樹之上。
寧師兄說,這個叫作菟絲花,詩中所云,君為女蘿草,妾作菟絲花,百丈托遠松,纏綿成一家。
借此來向他表述情意。
但寧師兄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什么菟絲花,而是和寧師兄同為男人,貨真價實的真男人。
不過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遂才選擇男扮女裝。
以他的性格,也定不會依附于旁人而活,對這種需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沒了男人,就半死不活的人,無論男女,都感到嫌惡。
在虞綾看來,女子不比男人差,巾幗不讓須眉,女子也能撐起半邊天,并不需要事事靠男人。男人有時候,最不是個東西。
雖然和沈云意接觸的時間不長,但虞綾覺得,沈云意好似就是那種人,還是他最最最厭惡的菟絲花!
一碰到男人,渾身的骨頭好像都寸寸融化成了一汪春水,無論他怎么扶,怎么捧,都無法將其重新聚攏,非得融入骨血中,小心翼翼地呵護才行。
也是,初次見面,就能恬不知恥扒他衣服,還色膽包天摸他腹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東西?
即便不傻,但也色!
色比傻,更加令人厭惡!
虞綾當即就要將沈云意狠狠推開,再疾言厲色一番,哪知沈云意卻搶在他前面,將他推搡開了。
沈云意道:“既然你不喜歡吃野果子,那我去給你抓只野兔來……”
說著,就踉踉蹌蹌往前走,還沒走幾步,又往一旁摔去。
虞綾瞳孔一顫,立馬大力抓住他的手臂,呵斥道:“你都傷成這樣了,還抓什么兔子!”一把將人按坐在了樹樁上,剛摸索上沈云意的腳踝,沈云意立馬吃痛地倒抽冷氣。
“疼。”沈云意咬著下唇,淚眼汪汪,“你輕點啊。”
“我已經夠輕了!”他根本沒用力,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