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雯怡覺得自己最勇敢的一次,就是當她父親和哥哥站在她面前時,她仍告訴他們,她每個月只會交八百元給家里。
她的父母會讓她的哥哥多存點錢,將來生二胎的時候,經濟壓力才不會那么大。
會讓她的弟弟也多存點錢,可以早點娶個媳婦回來。
而她每個月三千元的工資,會被她們以各種理由要走兩千五后,還會責罵她每個月五百元的開銷太多了。
就算她解釋她需要交住宿費、伙食費、話費,還有各種零零散散的費用,五百元剛剛夠支付這些。
她并沒有像他們說的那樣,是因為嘴饞和愛漂亮亂買衣服,才花掉了那么多錢。
可沒有用,到了下個月時,她的父母還是會罵她。
她用一分錢都是錯的。
從小,家里面誰都可以打她。
也從小,她的父母會當著村里面大人、小孩,還有學校的同學面前,一次次打她,貶低她。
外面的人,也誰都可以打她。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她的父母不會幫她。
在她很小的時候,她被打時還會想著往外跑。
她的父母抓住她后,就邊打邊罵你還想跑你能跑去哪里就算我們打死你,誰都管不著你死了,我們這些年喂給你吃的米,就當做全喂給狗了
是啊,她沒有交到過朋友,跑到外面,她也沒有能躲的地方。
她從想往外跑,到只會縮在角落任由打罵。
她在外工作了兩三年,慢慢接觸到一些東西后,才終于知道,原來,就算是她的親生父母打她,她也可以報警的。
就算她沒有朋友,也有可以保護她的人的。
她不愿再把錢全部交給家里的話,讓她父親很生氣。
在她父親揮拳過來時,她放在身側的手準備按下報警鍵。
但她的手指還沒按下,她父親的拳頭就被制止了。
一位大娘帶著三個男人擋在了她面前。
“就是他們我剛才就看到他們在扯這個小姑娘的頭發,現在果然是要打人了我已經報警了,小姑娘你別害怕。”
原來,并不是她以為的,只有她真的被打傷了,報警才會有用。
原來,被人保護的感覺是這樣的。
她開始慢慢存錢,搬出宿舍,在外面租了個小小間的房子。
她開始試著跟同事交流,雖然因為她給人的距離感,下班后不會有人找她聊天,她仍然很開心。
因為臨時工的時薪會高一些,所以她常常換工作。
幾年后,她來到了陳杰上班的廠,被他追求。
她拒絕了幾次,陳杰仍然繞在她身邊,跟她說話,晚班時把她送到路口。
幾個月后,她答應了。
她也想要知道,不再是自己一個人的生活,是怎么樣的。
剛開始交往時還挺好的,后來陳杰的脾氣越來越暴躁,第二個月就問她要錢。
理所當然的跟她說,她的工資比他高,就該負責他們的房租水電。
不停地抱怨她,為什么不把她原先租的房子給退了,完全搬過來跟他一起住,不需要每個月多花四百塊錢。
還跟她說起住在他們樓下那位嬸嬸的情況她沒有老公,跟女兒關系也不好,就算能買下帶后院的房子又有什么用。
然后就提出她也快三十了,年底他們就去登記吧。雖然他沒有什么禮金,但她能有個男人在身邊照顧她啊,別學樓下嬸嬸那樣,到老了還一個人。
才在一起三個月,她就累了。
當知道陳杰在,親眼看到他賭輸了就拿著板凳在家里亂砸的時候,她就跟他提了分手。
陳杰剛開始還不以為意地說,他最多只是欠了幾千塊錢,又沒有欠下幾十萬。而且他只是砸東西,又不會打她,有什么好分手的。
她不相信他說的話。
她不想再生活在被打的環境中。
提分手的那天,她就回到了自己租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