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淵詢問堂嬸,“可屬實”
不知為何,堂嬸被庭淵一眼看得心怵,眼神就好像縣令審案的眼神一樣犀利威嚴,她點頭。
庭淵“你接著說。”
杏兒的眼淚如斷了線的珍珠,就沒停過,“他們搜了我所有的東西,并沒有找到嬸娘的首飾,于是吳媽媽便掌摑了我,讓我簽下認罪書,我不肯簽,他們就繼續打我。”
庭淵看向吳媽媽,“認罪書呢”
平安走到吳媽媽跟前,伸手。
吳媽媽看向林嬸娘,見林嬸娘沒有任何表示,不肯交出來。
庭淵道“不交也行,平安,去報官,就說有人私自用刑,讓縣令大人做主。”
吳媽媽一聽要報官,立馬乖乖地從袖子里取出認罪書。
平安接過轉交給庭淵。
庭淵從頭到尾把認罪書看了一遍,隨后收好,問“吳媽媽可曾從杏兒的房中搜到嬸嬸的首飾”
吳媽媽“是沒搜到,但她娘病得也太巧了,說不定她早就拿出去變賣了給她娘治病。”
“有道理。”庭淵看向堂嬸“嬸嬸丟了價值多少的首飾”
堂嬸道“總價二兩銀子。”
按照這個地方的錢幣價值,二兩銀子幾乎是杏兒半年的工錢。
庭淵“若是按你們說的,真是杏兒偷了首飾,急需用錢必然要變賣首飾,讓人去典當鋪子問問老板有沒有收到嬸嬸的首飾便能知道,在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便想著屈打成招讓人簽下這認罪書,怕不是偷東西的另有其人。”
吳媽媽道“能進入嬸娘屋里的人只有嬸娘院里的人,只有她離開過,不是她還能是誰”
“既然如此,那就把所有能夠進入嬸嬸屋里的人都叫過來,一一問話。”
堂嬸“不用這么興師動眾吧。”
到此庭淵已經能夠確定,杏兒沒有偷東西,肯定是另有原因,想要栽贓給杏兒,然后把她趕出去。
庭淵“事關一個人的聲譽清白,即便是掘地三尺也是應該的。”
在這個名譽最為重要的地方,若今日杏兒認下這件事,往后便沒有人敢收她做工。
庭淵不知道自己能在這里待多久,但他不想在自己眼皮底下有這種事情發生,能幫一個也算一個。
他質問吳媽媽“你還愣著干什么,怎么我說話不管用”
吳媽媽趕緊動身去喊人。
庭淵“平安,你跟著吳媽媽一起,幫一幫吳媽媽。”
平安趕緊跟上去。
堂嬸在一旁觀察庭淵,今日庭淵一系列反常的舉動,讓她覺得很不對勁。
庭淵在警校成績優異,反偵察能力數一數二,自然能夠察覺到堂嬸的視線,笑著問“嬸嬸這么看著我做什么”
堂嬸道“往日里你可不愿意管這些事。”
庭淵“從前是我玩心大,落了一次水,險些沒了命,方才醒悟,日子不能過得稀里糊涂,家里的事情還得早日接手,若不然,等過幾個月滿了十八,接管大權,管不好家還得給叔叔嬸嬸添麻煩。”
堂嬸聽他這么說,面上不動聲色,心里卻另有盤算。
庭淵“嬸嬸以為呢”
堂嬸“你說的對。”
庭淵笑得那叫一個溫和。
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就知道了,要是“庭淵”落水真的沒問題,叔叔嬸嬸真的不圖謀“庭淵”的家產,那他順手接管庭淵的家產,也是合情合理。
若是落水不簡單,叔叔嬸嬸必然有所行動,到時候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也算是給“庭淵”報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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