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整個客棧是回字形的結構,一層一進門便是中堂,左側是廚房,右側是客棧工人的宿舍,宿舍旁是浴房,馬棚在右側外露天。廚房連接著后面的柴房,柴房后面是茅房。茅房左手邊是最便宜的兩間大通鋪,滿住可以容納三十人,通鋪背后和左側都是人字號房,左側三間是甲乙丙,背后三間與中堂共用一面墻壁,是丁戊己。
中堂東北角是上樓的樓梯,連接樓上甲乙丁己四間房相交之處,樓梯一分為二,往甲丁方向去通往后面天字房和地字房,另一端通往丙戌。
樓梯是上二樓唯一的方法。
廚房上方對應的是天字房戊、已,柴房對應二樓丙號房,一層的茅房與兩個通鋪房對應二層天字甲乙號房,而右手邊的甲乙丙三間人字房對應的是樓上二層的天字丁號房。
樓上的字號丁庚兩間房對應樓下人字號丁戊己三間房。地字號辛壬戌已四間房下方便是中堂。
地字甲乙丙三房下方便是一樓的工人宿舍與浴房。
驚風住在地字號甲字房,伯景郁住在乙字房,許院判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住在最安靜的丙字房,三房相連。
死者在地字號已字房,對面是伯景郁的乙字號,出門左手丁字房住著游商張闖,右邊的戊字房暫時空置。
因此距離已號房最近的便是伯景郁與張闖。
伯景郁說自己聽見聲音便開門出來,進了房間查看,緊接著張闖便從房間出來查看情況,看到伯景郁在房間中,手里拎著一把刀。
房間內過于干凈,沒有其他雜亂的痕跡。
若真是按照捕頭所說,只有五個人進入過這個房間,那兇手必然是在這五個人之中。
庭淵“能否將死者的衣物讓我看看”
仵作將衣服從箱子里取出來,“公子請看。”
庭淵看了一下血液浸染的范圍,在腦海里構建了當時的場景。
可以排除死者是自殺的。
仵作問“公子有什么發現”
作為一名刑警,不輕易下論斷才是對這份職業的尊重,在所有證據沒有調查清楚時,庭淵不會給出武斷的結論。
他問捕頭“從房間中傳出尖叫聲到張闖高呼殺人啦之間隔了多長時間”
捕頭道“據現場其他人反應,前后不過十息的時間。”
庭淵已然心中有數“別的暫且不論,哥舒無災不是兇手這點毋庸置疑。”
曹縣令問“公子何以判斷”
庭淵從兇案現場出來,對曹縣令說“曹縣令,我給你演示一遍,你就能清楚了。”
曹縣令“公子請。”
庭淵“勞煩仵作大哥扮演一下本案暈倒的官差鄭南江,鋪頭大哥扮演一下游商張闖,我們還原一下昨天夜里的情況。”
仵作與鋪頭同時點頭。
庭淵道“等會兒仵作大哥你在房中尖叫一聲,我會從對面房間出來,鋪頭大哥則是從張闖的房間出來,注意數一下你用了多少步到房門外。”
“好。”
庭淵看向哥舒琎堯“哥舒大人,由你發號施令,我們就開始。”
哥舒點頭。
庭淵與捕頭各自進入相應的房間。
哥舒“開始。”
仵作在房間里面尖叫一聲。
伯景郁昨夜坐在房中桌旁休息,庭淵從房間里面出來,徑直進入現場,走到房中桌旁。
他數了一下,自己一共走了十四步,若是伯景郁,差不多就是十步。
一息三秒,一秒兩步,從伯景郁聽到聲音出門進入房間,時間大約是兩三息,其中他還有試探鄭南江鼻息的動作,加在一起估摸三息時間。
昨夜張闖是剛躺下,還未睡熟,因此他聽到聲音之后,下床先穿了鞋子披了外衣才從屋里出來查看情況。
捕頭照著張闖自己的描述,與伯景郁的描述,再加上旁人佐證,還原了昨夜張闖的行蹤。
從張闖房間穿鞋穿衣,開門,然后來到案發現場門外。
捕頭用了三十步,穿鞋,穿衣,開門這些都會耽誤時間。
再到他發出驚叫,整體耗時大約是七息。
而眾人都說從驚叫聲到張闖高呼之間隔了十息左右。
庭淵問曹縣令“縣令如今可弄明白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