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伯景郁問“這事與你又有什么關系你得罪了總府官員”
若非如此,為什么要將賀蘭筠的死推在他的身上。
“我與賀蘭筠的死確實沒關系,但與聞人政的事情有關聯。”
“那你倒是說啊”伯景郁聽他說話都覺得累,繞了這么大一個圈子,還沒把話說清楚。
林玉郎“事情得從聞人政強搶民女一案說起,現在眾所周知的故事是那女子受他欺辱后回家自盡,留下一封書信訴說自己的冤屈,她的家人想為她討回公道,聞人政派人與他家協商,想要出錢消災,而后或許是沒談攏,回去后就派人殺了女子一家六口,一把火把他們全都燒了個干凈,雖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是聞人政派人殺了女子一家六口,但百姓和官員們都這么認為,因證據不足,他的罪名只有奸污民女這一項。”
依照律法,奸污他人者死,官員犯法,罪加一等。
“我也是后來聽人議論,這才將事情聯系起來,我曾受組織的指使在同一個村子殺過一家六口,而傳言的描述和作案的手法,與我當初殺掉的一家六口對得上。”
伯景郁有些驚訝,沒想到后面還能牽扯出一家六口的性命。
“你怎知花錢讓你殺人的不是聞人政”
“因為他窮。”
伯景郁“”這還真是讓人意想不到。
林玉郎道“我不是沒有懷疑過的就是聞人政,但我們這個組織殺一人二百兩,雖貴,但會不惜一切代價完成任務,因此口碑很好,六人需要一千二百兩,聞人政獨居在縣衙,無父母無妻妾無子女,他是個窮苦的書生,是個棄嬰,生長于寺廟,因頭腦聰慧被去寺廟禮佛的通判夫人看中,資助他讀書考取功名,上京赴考的錢都是和通判夫人借的,而這通判姓賀蘭,他們的兒子就是與聞人政一同入仕為官的賀蘭筠。聞人政為官不過一年出頭,一個縣級的司戶,從八品的小官員,即便西府富裕,年俸70石,折算現銀也不過四十七兩,這一千二百兩他根本出不起。”
伯景郁不知這聞人政竟有如此這般的凄苦的身世,想到自己在客棧與他一面之緣,心中有些不舒服。
“有無可能是通判一家借錢給他”
林玉郎搖頭“這賀蘭通判與夫人信佛,為人良善,霖開縣無父無母的孤兒都是他們的善堂在養著,賀蘭通判幾年都不曾給自己做上一身新衣服,朝廷給他的俸祿他都拿來貼補孤兒了,通判夫人身上最值錢的物件就是寺廟送給她的玉佛了。”
若是真如林玉郎所說,那這聞人政確實掏不起這個錢。
伯景郁繼續問“那這聞人政為官人品如何”
林玉郎“據我的調查,他去過的鄉里,百姓對他的評價很高,有不少人上總府去為他喊冤,都被攔了回來。”
伯景郁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你是個殺手,任務也完成了,為什么你會牽連進賀蘭筠的死”
林玉郎想到賀蘭筠,嘆了口氣“賀蘭筠為聞人政奔走鳴冤,我調查了聞人政的事情后,覺得他確實是個好官,不想他受了冤枉,主動去和賀蘭筠坦白了被聞人政奸污的女子一家六口是我滅口的,卻不承想因此害死了他,自己也被追殺,他們將賀蘭筠的死扣在我的頭上,給我安了一個殺害朝廷命官的大帽子,不惜動用整個中州的力量抓捕我,海捕文書上寫的是要活捉,實際上他們是要對我滅口,三個月前我逃至此處,原是想去霖開縣找賀蘭通判一家,奈何受傷太重,失足滾落山崖,被月娘救起。”
說到此,林玉郎看向蘇月娘,“若非月娘,我已經命喪黃泉,做那山野間飄蕩的孤魂野鬼,月娘認出了我,但她沒有和官府舉報我拿我換銀兩,后來我知道她救我實際是想以私藏罪犯的罪名讓她家人為她陪葬,她家人逼她嫁給六旬的老漢,我想幫她殺了他們讓她得以解脫,她沒同意。”
庭淵從頭聽完,對聞人政的案子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問道“那你們為什么要殺了丁嬌兒,要把她的尸體扔進農神鼎里”
林玉郎“我想帶月娘逃跑,沒有錢財,才計劃了這一切,丁嬌兒的尸體被扔在農神鼎里,尸體被發現得到中午,這個時間,足夠我們逃出城,拿著丁嬌兒的首飾逃去西州,若能順利抵達西州,我們也算是脫離苦海了。”
庭淵聽完深深地嘆了口氣。
丁嬌兒實在是太無辜了,從一開始在他們的計劃里,丁嬌兒就是要死的,文浩不殺丁嬌兒,林玉郎也會來殺她。
“你把錢財藏哪里了”
林玉郎“還在徐府,只是不在后院的井中,而是在后院那棵槐樹上的樹洞里。”
作為一名殺手,他要保持警覺,因此他經常上樹,在高處能夠看到整個徐府內部的情況,也不容易暴露自己,偶然間發現樹上有個樹洞,這次拿到財物后,就藏在了樹上。
沒人會想到這個地方。
原本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沒人想到會遇上他們三個人,更沒想到會有人破了這個案子,連逃跑的時間都沒給他們留下。
他們離出城自由僅有一步之遙。
林玉郎也看開了,即便是出了城,等待他們的也是無盡的追殺,此處往西州去還有一千五百里,他們也未必能夠平安到西州。
林玉郎要交代的也都交代完了,縣令讓人捆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