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克沒想到能從同學嘴里頭聽到這個名詞,有點意外“怪談bkg那個帖子嗎”
“你在說什么什么怪談bkg我說的瓜的帖子啊”
聽到瓜,周圍的人也一起過來“你在說那個怪談嗎我也看過,寫的真好啊,聽說她也是學生,真想不到一個跟我們同齡的學生能寫出這種故事天才啊簡直。”
巴斯克一懵,奪回同學的光腦才發現,這篇帖子幾乎和怪談bkg的劇情搬過來的,他能看出來作者竭力想把怪談bkg的思路搬過來,然而還是寡淡許多。
他幾乎以為這是怪談bkg的新帖,可一看作者才發現,名字是瓜。
巴斯克終于反應過來“這不是抄襲嗎”
甚至他覺得抄襲都有點侮辱怪談bkg,根本就是拙劣的邯鄲學步。
“不及怪談bkg十分之一。”
“什么抄襲”同學不滿“抄誰的了”
他不混論壇,是在其他地方看到營銷貼才知道瓜,所以不知道怪談bkg。
甚至聽到巴斯克說抄襲同一個論壇的帖子,同學還洋洋得意表示“什么啊,一個論壇寫的,那你該想想,為什么人家可以出圈,怪談bkg出不了。還不是不如別人”
巴斯克聽到這話簡直怒不可遏,抬手就準備打過來,直到周圍人看到這場鬧劇才連忙過來制止。
“不、等等。”忽然有人說“你們看熱搜,有人單開了一條,說是詳細拆解瓜與怪談bkg帖子的相似度。”
她深吸一口氣”并且怪談bkg的代理團隊決定對其起訴。”
抄襲帖子出來,論壇肯定是第一個知道的
抄襲對平臺來說并不算什么,甚至還是一件好事。
從引流、收入、用戶培養上,帶來的多樣性都是一件好事。
但偏偏,她們和怪談bkg有合同。
之前怪談bkg帖子爆了之后,論壇就著急想要留住她,因此找她商討合同。
比如可以在禮物分成給予優惠,給予更多的流量,等等。
當時怪談bkg拒絕了論壇的合同,并提上了自己的要求。
她希望,在往后,有人創作雷同時,希望論壇能法務支持。同時,她給了細致的劃分,杜絕了雙方鉆空子的可能。
坦白來說,當時來看并不是什么問題,甚至是在某種角度看,本來就是平臺的責任。
論壇本身就想著把怪談bkg推成招牌,就算她不要求也會干,當時覺得占了大便宜,但現在一看,真有抄襲的蹦出來,才發現這件事情問題有多大。
上頭決定下達的很快。
起訴「瓜」。
但怪談是種新東西,可以與娛樂有關與沒有關,或者稱為文學。但法典卻沒有文學相關的法律,所以她們費勁心思,才從法典中找到相關的文字的,實用性的異能教材著作的侵權條約。
有點牽強附會。
但有合同的現在,怪談bkg起訴她們絕對不是牽強附會。
管理員也問了安命,要不要先刪帖處理。
她回答的很快,不需要。
如果只是刪帖而不威懾的話,這種事情以后還會有。
抄襲。
除了親身涉事者,一直讓人關注動向的謝密大概是第一個知道的。
“所以,如果我分析的沒錯,那這應該只是一個開始。”
秘書謹慎道“有這個帖子做開頭,鼓勵之下,那往后抄襲的也只會越來越多,即使怪談bkg是第一個這么做的人,她也未必能持有什么核心競爭力”
綜合考慮之下,放棄和安命的合作,是比較穩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