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母打過電話,沈小朝也緊跟著打了一個。
不過他并沒有提財產的事兒,就是看到新聞,來問問安小泉的情況,順便看能不能再撈點兒錢,給女朋友買禮物。
安小泉跟他稍微聊了兩句,又意思著打過去兩千塊錢,便掛掉了電話。
家中的事就此告一段落,不過安小泉卻并沒有因此而清閑,反而更加忙碌了起來。
因為媒體的播報,她的微博上不可避免的多了許多路人粉,發布在論壇上的《泡沫》也迎來了許多試聽者。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探究的目光,漸漸落在了她身上。
……
“喂,是沈秋悅小姐嗎?”
到下午,剛睡過午覺,安小泉便又接到一個電話,聽語氣,好像帶著些許的公關味道。
“哦,我是沈秋悅,請問你是?”安小泉疑惑的回應。
“我是企鵝音樂的公關部經理,王志斌。”電話那頭傳來自我介紹。
“企鵝音樂?”
安小泉稍愣,隨即恍然問道:“你有什么事嗎?”
企鵝音樂,是這個世界挺有名氣的一個音樂平臺,旗下的音樂軟件人流量穩居同行業前三。
“是這樣的。”
電話對面的人稍微整理了一下語言,便繼續解釋道:“你的那首《泡沫》很好聽,我們公司非常喜歡,這次過來是想要跟你談一下版權的問題,不知道可不可以?”
“版權啊。”
安小泉不是很意外,點點頭道:“當然可以,你想怎么談?”
“就在線上談吧。”
王志斌隨意的說了一聲,然后詢問道:“你有什么聊天軟件嗎?跟我說一下,我把我們公司的合同發給你看一下。”
“唔,有的。”安小泉點頭,隨即把自己的聊天賬號給對方說了一下。
“好的,已經發過去了。”
王志斌那邊很快便把文件發了過來,從電話中對安小泉道:“具體就不在電話里聊了,你先去看一下合同,如果有什么疑惑的地方再聯系我,好吧?”
“好的,麻煩你了。”
安小泉點頭,隨即把電話掛掉,將自己的聊天軟件打開。
合同的確已經發了過來,是一個文件,安小泉重新躺回床上,點開仔細察看。
文件中只是粗略的版權分成方式,并不是
合同是版權合同,三種合作方式。
第一種,是將版權全權出售,價格會稍微高一點,但以后任何收益都與安小泉無關,
第二種,是分成協議,出售百分之五十版權,價格低上許多,但以后收益會有百分之五十的分成。
至于第三種,大概可以叫做賣身協議。
就是企鵝音樂想把安小泉簽約到自己旗下的藝人公司,價格與第一種差不太多,另外還承諾給她許多資源,看上去是非常好的一項條件。
“唔…好像還不錯嗎?”
文件很長,內容很多,安小泉粗略看了一遍,朝旁邊小夢兩人詢問道:“你們覺得怎么樣?”
“還行吧?”
小夢點頭,看著手機略微想了一下道:“就是分成是不是太少了?只有一半的分成,那不是跟他們對半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