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迪也就納悶,自己吃了這么久的扇貝,就沒見到過珍珠。
但是你看人家累,不但吃出來了,還是個雙黃蛋。
兩顆大小幾乎一樣,顏色都呈暗紫色的小珍珠就那么躺在累漂亮的掌心上。
沒有火光的時候,看起來就像是黑色,但是經過篝火一照,立馬反射出紫色的光暈,非常漂亮。
累見黃迪稱這個為好東西,心里的第一想法就是:
“這東西能吃?一定很好吃!可是這么小,多少能吃飽?”
珍珠,尤其是這種顏色異種的珍珠,在現代化社會,那可是高價奢侈品。
但是在累的部落里,吃不飽穿不暖的這群人,可不會把這東西看得多高大上,這是價值觀的不同。
什么盛世古董亂世黃金這樣的老話,同樣也在這里不適用。
他們只認吃和皮革。
不過,美麗的事物總會有人喜歡,而且在這個年代,也不是每個人都吃不飽穿不暖,最起碼角部落的女王和角部落聯盟的巫覡就一定吃的飽穿的暖,那么他們或許會更喜歡這些東西。
黃迪小心翼翼的把這一對紫珍珠鑲嵌在DIY孔雀的身上,成了一對眼睛。
畫龍點睛。
幾乎一剎那間,這孔雀像便變得鮮活起來。
綠色鑲嵌五彩,展開的雀尾。青藍色的鳥身,一雙紫色的眼眸在篝火下閃動著紫色的光暈。
“哈,哥們兒真是有才啊!這東西的品相,放在這個年代,可謂珍寶了!”
黃迪左右看著自己的作品,相當滿意自己的手藝。
給角部落女王的大禮算是制作完成,剩下就是角部落巫覡的禮物。
黃迪沒想過給巫覡也做一個貝殼DIY,那就不能顯得禮物的獨一無二,也就不夠貴重。
思來想去,他最后決定把那塊狗頭金送給角部落的巫覡。
那狗頭金應該有些年頭,想來前部落酋長應該經常用手摩挲玩耍,上面磨得光亮,橙黃誘人。
這東西,無論在什么年代,都是貴重之物,可遇不可求。
想當年,慈禧太后大壽之前,有高官想要弄一塊狗頭金作為賀禮,動員了不知多少人多少勢力尋找,結果卻一無所獲,足見這東西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
是夜。
黃迪這晚終于沒有忙活其他事情,一早就鉆進了避身所內。
累已經睡在鯊魚皮的被褥內,蜷著身體。
黃迪一鉆進被窩,就感受到那份凸凹和滾熱。
“累,我明日出發去角部落后,你找時間去我們以前居住的山洞,把那里存下的皮革都弄回西陵部落來。”
他此番要帶走很多皮革,部落里的物資顯然有些不夠用,而他和累在海邊居住的時候,積攢了不少的大魚皮,此時拿回來,也能解燃眉之急。
累鉆進黃迪的懷里,雙手雙腳纏著黃迪,臉貼在他的胸口聽著跳的越來越快的心跳,回道:
“嗯,我明天便取回來。你這一去路途遠,要好幾天看不到你了,我怎么睡覺啊!”
黃迪雙手摩挲著累的腰下凸起,笑道:
“我這次去角部落,如果順利的話,可能會多住一些日子。費勁巴力的弄了這些禮物,我定要換回些有用的東西回來才是。”
累被黃迪摩挲的小腰輕扭,不多時黃迪便感覺到腰側有著潮濕的滾燙。
“黃,你是去繳納貢品,怎么可能換回東西來,還是早去早回。”
小部落給主部落送戰利品,那是應當的,也是規矩,沒聽說還能拿回東西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