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幾個小時的激辯,法庭最終宣判,佩魯賈勝訴。
法官支持了佩魯賈的觀點,認為捷克足協征召內德維德回國比賽并且球員因此而受傷,這損害了佩魯賈的合法權益,這就是佩魯賈勝訴的理由。
當然,賠償并沒有多么夸張!
法官的判罰是,捷克足協要負責內德維德養傷期間的薪水發放,同時給與佩魯賈30w美金的經紀損失補償。
30w美金的標準是如何得來的?
原來,法庭并不支持佩魯賈關于內德維德身價飆升的說法,他們只按合同判罰,而內德維德轉會佩魯賈時的身價也只有180w美金,綜合考量后,判定為30w美金的補償。
至于佩魯賈要求的一億美金損失費,法庭更是沒有支持。
不過不管怎樣,佩魯賈贏了,捷克足協顏面掃地,賠了夫人又折兵!
經過輿論的發酵,捷克足協已經被渲染成了奴隸主形象,引發了劇烈的討論,被所有人所聲討。
這種影響已經讓捷克足協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尤其是在捷克國內,足協根本已經變成了名聲最爛的地方,就沒有一個人不罵他們的。
而在這種局面下,以捷克足協主席為首的捷克足協高層們,居然無動于衷,完全龜縮了起來,似乎想用時間來讓大家將自己遺忘,這樣他們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如意算盤打得很好!
但是,布魯諾會讓他們如愿么?
顯然不會!
國際足聯這邊還沒有發力呢!
很快,因為俱樂部聯軍們的集體行動,國際足聯召開了國際足聯大會,討論了關于俱樂部和各國足協之間的矛盾問題,并且干凈利落的出臺方案,化解矛盾,平衡了二者之間的關系。
首先,制定國際比賽日,國際A級賽事都要放在國際比賽日進行,非國際比賽日,俱樂部可以拒絕球員所在國家足協對球員的征召。
其次,各國足協要為國腳購買保險,以降低因為球員受傷而遭受的各種損失。
另外,國際足聯也會設立專門基金,用以補償國際足聯相關賽事中受傷球員所在俱樂部。
錢能解決的事兒,其實就不是大問題。
受傷無法避免,但有了補償,俱樂部也能挽回一部分損失。
布魯諾一手操作了前世規則的提前出臺,讓俱樂部和國家隊之間的關系得以平衡,至少是一定程度上的平衡,絕對大功一件!
可以說,布魯諾這個始作俑者應該是所有俱樂部的座上賓,因為他們都因為布魯諾為受益了!
而國際足聯也不會覺得布魯諾有多么過分,畢竟國家隊和俱樂部之間互相扯皮的糟心事兒,時時都有,以此為契機,解決了麻煩,以后也能輕松了許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們還要感謝布魯諾。
至于那些國家隊,也并不覺得布魯諾是罪魁禍首,你以為國家隊總和俱樂部扯皮不鬧心?
現在既然已經有了章程,一切按照章程辦就好了。
所以,這件事對布魯諾只有收益,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