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暗叫一聲“不好”,連忙下樓。
就看到,酒吧里,涌進來了十幾個人。
領頭的叫做輝哥,是一個二十多歲,身材強壯的男人。
林庸順手拿起了樓梯旁邊的棒球棒。
輝哥笑了,“你以為憑借小小的棒球棒就能打贏我么?”
輝哥看上了半緣酒吧,想要買下來。
半緣酒吧是林庸父親留下來的,為了紀念父親,林庸不會賣。
而且,半緣酒吧連帶房子,地皮大約價值三百多萬,這個輝哥只愿意出一百萬。
擺明了要半搶半買。
已經威脅林庸好幾次了。
林庸雖然是個普通人,也有股犟脾氣。
不是那么容易給人低頭的人。
“叮咚,發現帶有金手指的主角輝哥。請宿主接受任務,擊敗這個主角,剝奪這個主角的金手指。”
林庸都想罵娘了。
這個系統是傻叉么?
這個輝哥是有金手指的主角,讓自己擊敗這個輝哥,不是給自己出難題是什么?
還要剝奪這個輝哥的金手指……
“傻叉……”林庸口中蹦出來一個詞。
輝哥的面色就變了,“行啊,小子,會罵人了……”
林庸繃著臉,自然不會給輝哥解釋,他其實罵的是系統。
“叮咚,從現在開始,宿主獲得輝哥所擁有的金手指半個小時。請在半小時內擊敗主角輝哥,剝奪他的金手指。”
接著,林庸眼前出現了一個界面。
主角:輝哥
種族:人類
金手指:五倍的力量增幅
獲得金手指時間:三年
林庸稍稍思量了一下,這個輝哥的確是三年前出現在這片區域的。
三年來,一步步,從一個小混混,成為了一方大佬。
看來,這個輝哥能混出來,和他的金手指不無關系。
系統又稍稍給林庸解釋了一下。
比如,這個輝哥的金手指是力量,林庸只要在力量上勝過他,就算擊敗了他,就能剝奪他的金手指,收藏起來。
至于收藏起來干什么,系統沒有說。
林庸看著輝哥,說道,“你是道上的人,就要講規矩。不如,我們來比試一下。你贏了,我就把酒吧一百萬賣給你。如果我贏了,你以后別再來找事。”
輝哥盯著林庸,“比試什么?總不會和我比試吃飯,吃屎吧?”
林庸笑了,“我們比試力量。”
聽了林庸的話,輝哥“哈哈”大笑,他的那些小弟也笑了起來。
林庸接著說道,“其他力量的比試也麻煩,找個簡單的,我們比比扳手腕吧。”
“哦,哦,有傻瓜要和輝哥比試扳手腕了……”
“傻瓜難道不知道,輝哥扳手腕從來沒有輸過。”
“傻瓜就是傻瓜,怎么能知道輝哥的厲害呢。”
方瑜一直沒有說話,看著林庸。
如果不是這些人在這里,方瑜一定也會罵林庸是傻瓜。
誰不知道輝哥力氣很大。
比力量,沒人是輝哥的對手。
但是,方瑜還是沉默著騰開了一張桌子。
輝哥,林庸對面而坐。
兩只手,用手肘支撐,握在了一起。
一只手骨骼寬大,突出,一只手纖細,柔嫩。
看到兩只握在一起,截然不同的手,周圍的混混,又是一片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