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來做什么的”
“接我的一個在這附近工作的朋友。”司機搖下車窗說道,“這里怎么這么多人發生了什么”
“我們正在搜索一個危險分子。”警員板著臉,“給我們看下你的證件。”
司機掏出駕駛證遞給他們,同時好奇地遠望著那些緊張且防備的警察“我給我的朋友打個電話,馬上就走。”
警察仔細地看過他的駕照,又確認了他表現得確實和今晚行動無關,于是催促說“快點和你的朋友離開,這是為了你們好。”
司機連連點頭,手忙腳亂掏出手機開始打電話。
而這時,前方夜店中突然涌出一股濃煙,下一秒鐘,煙霧報警器的鳴叫沖天而起,蓋過了對講機和人們的交談聲。
司機還在等待對面接電話,不知道為什么始終是忙音,然而守在車旁的警員已經沒有心情再關注他,腳步匆忙地往混亂爆發的方向跑去“發生了什么目標在店里放火了”
不,布萊恩紐曼絕不會使用有可能造成大范圍傷亡的手段。
麥考夫福爾摩斯第一時間下了論斷,卻由于這是一場抓捕間諜的行動而無法給敵人開脫。
警員并不知道這一點,高估了布萊恩的危險性,因此會被輕而易舉地調虎離山。某種意義上講,作為指揮官以及獵手,麥考夫在無人知曉的時刻成為了獵物的同謀。
盡管這絕不是他的本意。
只能說布萊恩紐曼不是個聰明人,反應卻很快。
而且沒必要的好勝心有些強過頭了。
他坐在靠背椅中,閉目聽著對講機頻道里震耳欲聾的煙霧報警器聲,過了一會不耐煩地把這沒用的玩意聲音調小了。
又等了大約七八分鐘,他放在桌上的手機響起了來電提示音。
上面顯示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號碼。
麥考夫定定地看了這串數字幾秒鐘,伸出手拿起手機,按下接聽鍵,不等對面開口便率先說道“晚上好,布萊恩。”
“晚上好,福爾摩斯先生。”
另一邊,布萊恩開著格雷朋友的車原本的司機躺在后座上不省人事在倫敦夜路上疾馳。
車載音響里放著激烈的搖滾樂,車窗大開。他臉上戴了一副從車內手套箱里拿出來的墨鏡,凌亂的襯衫領口在風中顫動,一只手握著方向盤,另一只手臂的手肘支在窗棱上,講話時因過分畢恭畢敬而顯得虛假的口吻中夾雜著一絲笑意,
“我原本不想打擾您休息,不過您也知道,我正在進行一項特殊工作。”
麥考夫不自覺地挺起身體,有些渙散的注意力也重新集中起來“這么說,你是來找我匯報工作成果的”
“我必須得說,你上次在巴厘島的任務報告令人印象深刻不知這次是否也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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