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哥譚新聞部來了個新人記者,她的名字叫做芙蕾雅普林斯,據說,是托尼史塔克親自推薦的女人。
她有著一頭蜂蜜一般的金發,披散落在肩頭順著后背,中間與末尾的部分,因為天然形成的弧度微微卷曲,像是瀑布一樣四散蔓延到臀部位置。
她有著一張漂亮到過分的臉蛋,面上掛著如同蜂蜜般金發一樣的燦爛笑容,她抱著文件路過之時,維姬維爾甚至覺得她好像真的聞到一股甜甜的香氣。
甜,卻不讓人覺得膩煩。
她一雙眼睛是與天空一樣漂亮的藍色,像是月牙一樣彎彎的,皮膚白皙,鼻梁高挺,鼻尖因為外頭的涼氣,所以與臉頰一樣泛著絲絲紅潤。
她身材高挑,穿著大衣外套走動之時,只能隱約看見她大一下的長腿實在是好看,身材不錯,但要說胖瘦,卻是難以分辨的。
維姬維爾盯著她露出的小腿半晌,朝著對面的湯姆吹了聲口哨,她笑道“這姑娘可不會像是看起來這樣甜。”
湯姆抬起頭,面無表情道“女人的直覺”
維姬手中的筆在手指之間靈巧的轉了個圈,她咧嘴笑道“別誤會,這可不是貶義,在哥譚這地方要真來個柔弱無害的姑娘,怕是要不了幾天,要是沒上進心,就被新聞部的人排擠逼瘋,要是有上進心,很容易什么小丑謎語人的圈套。”
維姬將左手比作手i槍,食指輕輕點了點太陽穴,笑道“砰”
湯姆挑挑眉毛,笑道“所以,你希望她被逼瘋然后新聞部就只剩下你一個真是個惡毒的女人。”
維姬伸出一根手指搖了搖,一只手用力在桌上一拍,皺著眉頭看向湯姆說道“你這是什么時候的落后觀念了,相信我,比起和你們這幫自以為是的男人合作,我更喜歡漂亮的姑娘。”
她舔舔嘴唇,看向芙蕾雅的背影,笑道“前提是,她確實是個聰明姑娘,哥譚可不需要笨蛋美人。”
芙蕾雅從不覺得自己聰明,即便在地球生活了這么多年,她依舊覺得自己與人類天才相差甚遠,甚至她還有選擇困難綜合征。
在阿斯加德的大部分時候,她有身為神王的父親與命運女神的指引,小部分時候,她只要和自己哥哥洛基對著干就好,畢竟他總是錯的,只要和他對著干,她便一定做的都是對的。
但在人界,她要學會自己做選擇。
她左手托著對于普通人來說過于沉重的十杯咖啡,右手拿著電話在樓梯間一個勁踱步“戴安娜,你真的確定記者這個職業適合我嗎,我,我來了三天,每天的工作全都是買咖啡,打印文件之類的。”
電話那頭的戴安娜無奈道“我很確定記者應該做的工作,不是打印文件,也不是買咖啡,芙蕾雅,你被當成金發碧眼的漂亮笨蛋了。”
“為,為什么啊,我看起來很笨嗎”芙蕾雅疑惑道。
“如果你不是個漂亮笨蛋,就該知道比起買咖啡和打印文件,你更應該去做一些記者該做的事情,你應該對他們發火,告訴他們這不是你的工作。”戴安娜深深呼出一口氣,補充道,“但你要是想安于現狀,我真的會建議你要么回去阿斯加德,要么就繼續回到博物館來,這些事情對你你更加簡單,這兒的人也更好相處,不是嗎”
“我不知道我該做什么,戴安娜”
“我想哥譚應該不缺爆炸性新聞,不是嗎如果你不知道該怎么做,去問問值得信任的同事吧。”
芙蕾雅盯著手機上的結束通話發了不久呆,哥譚不僅不缺爆炸性新聞,甚至天天都在爆炸,戴安娜說的沒錯,她要是想繼續安于現狀,別人讓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那她就不該到哥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