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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昭先生,您的電視轉播、觀戰門票、廣告投放的分成收入已經統計出來了。”
通達集團賽事主委會的一位財務管理,在蒼昭面前坐下,拿出了一份詳細的表格,向他介紹道:“先前的800萬美金冠軍獎金是稅后的,我們已經為你代為繳納個人所得,4000萬豪宅的房產交易費用也是如此。但正賽臨時增加的這三項是稅前收益,到手的實際數目需要扣除稅費,這點希望您注意。”
“分紅是稅前收入?”
蒼昭有點驚訝,這點通達集團可沒事先說明!
心疼之余,他又有些無奈。
只能說:“行,直接告訴我實際到手的有多少吧。”
那名財務管理點點頭,將表格翻到最后一頁的統計項,道:“全部稅費扣除后,實際凈收入為1430余萬。”
“連一千五百萬都不到了嗎?”蒼昭嘆了口氣。
他總算是明白那些大明星、大集團公司為什么要想方設法逃稅漏稅了,真的是刀子往身上割肉啊。不過,被收的稅費也許會用到扶貧、基建或者國防上,哪怕只有一部分,都讓它們有了意義。
退一步講,這些分紅本就是受白鷹合眾國的刺激才臨時加的,算是白撿的錢。
這樣一想,他心態也就緩和下來。
“哦對了,我們還有一個建議。”財務管理壓根沒看蒼昭臉色,自顧自的道:“按照以往慣例,蒼昭先生最好將這些獎金拿出一部分,捐給紅十字會或者其他慈善機構。這樣對于您的名聲有很大好處,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苛責。順便一提,紅十字總會的一位干事已經跟我一起過來,現在就在外面等著,不知道先生您?”
“呵呵……”
蒼昭嘴角扯了扯,不知道該說啥。
做慈善當然是好事,他也不介意捐錢,但國內有些機構的吃相是真的難看……
但又能怎樣呢?
就算他是一名武者,有些規則該遵守還是要遵守的。強行充個性,只會在日后招來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征求了一下對方的建議后,蒼昭還沒到手的分紅又飛走了兩百萬。
所謂好事做到底,蒼昭跟褚飛商議后,主動提出以聚英武館的名義再捐三百萬,給西部一些貧困山區的學校支教。
當然,這個錢他出的就心甘情愿多了。
“最后還有一事。”
隨同財務管理來的一名賽事主委會委員,笑吟吟的看著蒼昭:“在決賽前,蒼昭先生應該聽說過,我們通達集團有意跟最后的總冠軍簽署一份天價代言合同吧?”
蒼昭眼前一亮,點頭道:“我記得這是正賽開始時你們當眾宣布的,不知?”
委員故意吊胃口,不緊不慢的說:“我可以先透漏一點,這份代言合同的代言費有兩個規格。其中一份是頂格標準,代言費非常驚人,堪比本次賽事的冠軍獎金,甚至更多。但另一個普通標準只有每年600萬元,持續3年!”
聽到每年600萬這個數字,蒼昭眉頭皺了下,問道:“這兩個規格有什么不同?”
換句話說,要怎么才能拿到那個頂格的代言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