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我徑去廚房做飯,按照我的心意整治出一大桌豐盛的菜肴……或許真有幾分獻殷勤的動機吧,但于我而言,更多的是滿足我身為吃貨的胃罷了,這段時間,我越來越享受烹飪做飯的樂趣。
開飯之前,小旭的弟弟將我昨晚弄得半途而廢的工作完成了,新換的燈泡隨著開關明暗交錯,沒有一點差錯,我再次為自己的動手能力而深感慚愧。
飯罷,閑得無事的我在小旭的書架邊流連,看到擱一起的毛筆硯臺和墨汁,突然勾起心中久違的樂趣。
在小旭臥室的書桌上練起了毛筆,手感生澀,丑得不能見人,自娛自樂罷了。
過了一會兒,小旭端著一杯水溜了進來。
我強拉她坐在我的腿上,將筆遞給她,“你來。”
她看著面前的白紙,被我強行摟抱著,有些忸怩,有些開心,輕輕的左搖右晃,像是掙扎,像是撒嬌,嗔道:“寫啥子嘛?”
我緊摟著她,道:“隨便,想寫什么寫什么。”
她支著下巴想了想,“有首詩說什么菩提樹,明鏡臺,塵埃什么的,具體怎么說的?”
我給她講了五祖弘忍六祖惠能還有神秀的故事。
而后,她在紙上落筆。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尖埃。】
等她落筆,我道:“你寫錯一個字啦,知道嗎?”
等她檢查一遍發現錯處,大囧,就想將之毀掉,我卻堅決制止了,她此刻正位于我懷抱掌控之中,怎反抗得了?
“將筆拿起來。”我命令道。
“干嘛?”她苦兮兮的問。
“還沒落款呢。”
“落什么款,我不知道誒!”
“沒關系,我念,你寫。來,另起一行,字跡稍微小一點,和前面的顯出區別來,寫‘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換行,再寫‘吾于情意綿綿閨中書’!”
寫到最后,小旭不笑也不鬧了,越寫越安靜,越寫越認真,直到最后最后一字寫完,這才一臉凄苦的道:“阿林逼我,阿林強迫我!”
我卻玩上癮,心里也知道,嘴上說著“不要”的小旭其實也蠻沉醉的,于是也不和她理論,趕緊另換了一張宣紙,再次于桌前展開,“強硬”的命令道:“再來!”
小旭問:“寫什么呢?”
“你想要哪種的?”
“小清新?”
【蓬頭稚子學垂綸,側坐莓臺草映身,路人借問遙招手,怕得魚驚不應人。】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吾于被逼無奈下亂書】
她這次學“機靈”了,不要我提示,先一步把落款完成了,強調其身不由己、被逼無奈的狀態。
我笑道:“又有一個錯別字啊,不過,整體看去,真的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