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指星耀公司對我的封殺吧?”
韓冬語氣淡淡的道:“星耀公司雖然是一家老牌娛樂經紀公司,但現在已經是江河日下,影響力大不如以前了,全國比它實力強的經紀公司,至少也有十家。”
“我的出走不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后一個。”
他很是自信的說:“陳冉,星耀公司的封殺,對我來說,不能說沒一點影響,但是影響也絕對有限的很,你絕對可以放心。”
陳冉注意到,談這個封殺問題時,唐穎和葉啟斌都沒有什么驚訝表現,就明白,韓冬已經和他們聊過這個問題了。
這讓他對韓冬的人品,又信任了一些。
陳冉輕輕的點點頭,又開口詢問:“你們想怎么個合作法?”
韓冬沉聲道:“投資入股!”
“是這樣的,唐穎以《彩虹》這首歌曲的運作和影響力,還有她自身的資源作價一千六百萬,占有四十的股份。”
“我以自身的影響力和資源,再投資八百萬,也占四十的股份。”
“葉老師……”
他看著一眼默默喝茶的葉啟斌一眼,繼續道:“葉老師以其自身的影響力和資源,外加投入三百萬,占有十五的股份。”
“陳冉,我們給你五的股份,只需要投入一百萬就可以了。”
陳冉在心中快速盤數。
整個公司估值四千萬,投入一百萬就占有五的股份,相當于溢價一倍了。
“公司決策權呢,按照股權占比?”
韓冬笑道:“不按股權占比,我們四人一人一票!”
“涉及到公司重大事務決策,四人一致同意才可以。普通的決策,至少需要三人同意。”
這個決策機制,讓陳冉感覺自己的重要性提升了不少,道:“好,我原則上是同意合作的!不過有一點,我需要事先說明!”
他語氣鄭重的道:“Z先生創作出新的歌曲,你們只是有優先權,別想著用低價買斷。”
這話一出,韓冬、唐穎,還有葉啟斌就都笑了。
韓冬表態道:“陳冉,你放心,我們要的就是這個優先權,其他的都是按市場行情來。”
“因為你現在是點金傳媒的員工,只是新公司的股東,沒有具體的職位,你為公司出的創意,做的廣告或劇本等審核工作,也會按照市場行情收到酬勞……”
近五點,陳冉全權代表神秘的Z先生,在嚴律師審議過的《彩虹》歌曲的全球版權轉讓協議上簽了字。
陳冉代表Z先生出示的全權代理授權證明,是一段錄制的英文語音。
嚴律師見對方沒有表示異議,很明智的沒有多說話。
之后,陳冉給了唐穎一份標有曲譜的英文版歌詞,并在她家的錄音工作室內,用薩克斯把《彩虹》完整的演奏了一遍。
演奏完畢,葉啟斌揮舞著歌詞,激動的贊道:“傳世之音,繞梁之曲,流芳百世的天籟。”
“還有這英文歌詞,雖然樸素,卻又蘊含深情,相得益彰,相得益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