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歐志明的身邊,駱理龍所接觸到的全都是社會高層人士,在歷任紐約州州長的辦公室或是家中,歐志明均是座上嘉賓,甚至,連華盛頓那邊的許多議員都要專程趕來拜訪歐老,以尋求歐老在法律上對他的幫助。這對駱理龍來說是莫大的榮耀,不單可以彌補了他對自己一身本事卻無用武之地的遺憾,并可以此為榮而心甘情愿地長期跟在歐志明身邊。
在安良堂體系中,各分堂口的人前來拜見總堂主的時候,對駱理龍總是唯唯諾諾,包括顧浩然在內,對他均是畢恭畢敬。但唯獨金山這一支,曹濱也好,董彪也罷,從來沒有因為他距離總堂主更近一些而有意巴結,該有的禮節自然缺不了,但該開的玩笑卻從來也少不掉,只因為,那曹濱以及董彪,從來沒對他起過利用之心,自始至終,把他只是當做了兄弟。
駱理龍很珍惜這份單純的兄弟之情,而且,相比其他分堂口的人,他更加欣賞曹濱董彪二人,原因則在于無論是拳腳還是刀棒又或是長短槍械,他均沒有把握能贏得了此二人。
剛跟了總堂主的那段時間,總堂主歐志明并不習慣叫他阿龍,而是更喜歡叫他大駱,結果,便被沒大沒小的董彪給起了個綽號,叫大騾,這會說到了馬糞驢屎蛋子的時候,董彪訕笑回敬說是要向他學習致敬,便是隱喻大騾這個綽號。
吹胡子瞪眼對董彪這種人是沒用的,駱理龍的絕招便是不搭理他。“阿濱,你稍坐一下,我去安排一下午飯,待會留下來吃飯吧。”
曹濱回道:“龍哥不必麻煩了,咱們幾個陪總堂主說說話就回了。”
在美利堅合眾國做了三十余年律師的歐志明養成了一個習慣,輕易不肯讓人陪他吃飯,更不肯陪他人吃飯。在歐志明的認知中,國人同胞的吃飯文化純屬是浪費時間,而浪費時間便是在浪費生命。歐志明也不接受西方洋人的共進午餐或是晚餐的文化,雖然相比國人同胞的吃飯喝酒要簡單了許多,但歐志明仍然認為那還是在浪費時間。
曹濱跟歐志明相識了二十四五年,跟歐志明也就同桌吃過一次飯,而那一次,還是看在了孫先生的面子上。
“不是我留你,是總堂主要留你!”駱理龍收拾好了棋盤棋子,站起了身來。
曹濱道:“總堂主要留我吃飯?是總堂主遇到了什么麻煩了么?”
駱理龍指了指書房的方向,道:“總堂主不是遇到了麻煩,而是遇到了一個他喜歡的年輕人,我跟了總堂主都快二十年了,總堂主想什么,不用說出來,只需要一個眼神,我便全都明白。”
董彪酸味十足道:“我靠,我在安良堂混了二十多年了,居然還沒有羅獵那小子的面子大?”
曹濱道:“可不是嘛,連我都覺得有些心理不平衡了,阿彪,等回去之后,你應該知道你該怎么做了吧!”
董彪咬牙切齒道:“我非整死他不可,至少也得讓他大醉三天起不了床。”
駱理龍笑道:“估計你倆要失望了,等吃過了午飯,總堂主會讓我把你倆送走,但同時一定會將小羅獵留下來。”
董彪瞪圓了雙眼,呢喃道:“會那么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