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哥譚市藏著污水、蛆蟲和罪犯,連下城島的鉆石區這個富人聚集地也不例外。
五六個穿著統一黑色安保制服的人,像老鼠一樣跑向四面八方,只有一個蓄著絡腮胡的男人還站在原地,手里拿著個對講機,神色陰鷙。
“找到他了嗎”
“沒,沒有。”
“該死阿爾文那個小賤種跑哪去了”
男人罵罵咧咧吐掉嘴里的煙頭,目光來回掃過每個路人的臉,可只是徒勞。
忽然,他瞥見街邊一家仍在營業中的酒館。
酒館昏黃的燈光穿過滿是灰色水漬的玻璃照到路面上,看上去沒什么特別,男人卻像是想到了什么,眉頭一皺,大步走過去。
酒館里一個客人都沒有,只有個老頭站在油膩反光的吧臺后,手里拿著一塊臟兮兮的舊抹布,裝模作樣地擦酒杯,多看一眼都倒胃口。
男人上前用力拍了拍吧臺“嘿,老弗蘭克。你有見到一個黃頭發的小鬼嗎”
老頭像是沒聽見一樣,眼皮都沒抬一下。
男人微微瞇起眼睛,滿是橫肉的臉上擠出一點猙獰的笑“那個小賤種在冰山賭場出千,見鬼的,三局就贏了整整一萬美金別以為我不知道,他的上一份工作是你介紹的。他今天打著你的名義從我眼皮底下混賭場,這事情如果被我老板知道”
“想點些什么”
老弗蘭克扶了扶鼻梁上比酒瓶底還厚的舊眼鏡,掀起眼皮,看向這個正在試圖威脅他的家伙。
男人臉上的笑一僵,忍著怒火點了杯劣質麥酒。
這老頭是這片有名的獵頭,和誰都多少講得出點關系,沒人能在這間酒館里鬧事或許他的老板可以,但這和他沒什么關系。
只是看到老頭遞過來一張兩百美金的小票,他的眼角還是忍不住抽了抽。
沉默兩秒,男人咬咬牙,配合地付了錢。
“他從后門跑出去了。”
成功多賺一筆錢后,老弗蘭克變得很好說話,十分爽快地給出一個答案。
男人沒有懷疑,當即追出去。
腳步聲迅速遠離,老弗蘭克放下擦了半天都沒擦干凈的啤酒杯,屈起食指敲了敲吧臺臺面。
吧臺下應聲冒出來一個毛茸茸的腦袋,稻草般的頭發胡亂支棱著,上面沾了不少灰塵。
老弗蘭克滿臉厭煩,照著那腦袋用力一拍“趕緊滾出來”
“謝了,老家伙嘶”
確定真的一個人都沒有后,阿爾文連忙站起身,卻不小心牽扯到肩膀的傷口,忍不住呲著牙,倒吸一口冷氣。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疼痛的關系,燈光里,男孩的皮膚白得病態,和人種無關,更像某種皮膚病。
他的眼睛顏色也很淡,看著剔透又明亮,像是什么藍色的結晶體,很容易讓人心生好感。只是,現在這雙眼睛正不安分地來回亂瞟,也不知道在打什么歪主意。
老弗蘭克冷哼一聲“下次就算真要死了,也別死在我能看見的地方。真見鬼,我把你介紹過去,你就這么砸老子招牌”
“得了吧,你有什么招牌。”
阿爾文滿不在乎地回頂了一句,目光一定,似乎看到了什么,伸手抽出旁邊墊在酒瓶下面的報紙。
老弗蘭克還當他想看印在邊角的笑話,隨意瞥了眼,意外地發現這小子看的居然是頭版。
報紙是上周的,頭版講的是韋恩的第二個養子死于埃塞俄比亞的一場車間爆炸事故。1
去他的車間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