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庭長說“好,雙方的調解方案是”他將姜海藍剛剛說的調解方案復述了一遍,詢問雙方是否同意。
姜海藍“同意。”
被告說“同意。”
調解到這里就結束了。
但是要求是錄制調解視頻必須錄制15分鐘
于是三方都把手機放在了桌子上,等待錄滿15分鐘。
并等待書記員把調解筆錄和調解書打出來,雙方簽字。
趙庭長叫被告的名字,對他說“你的人要出現在鏡頭里。”
被告把手機拿了起來,立在
桌上,保證他本人出現在屏幕上。
姜海藍瞅了一眼視頻里的自己,抬手理了一下劉海。
她在直播間解釋道,現在的要求,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要錄制調解視頻,且錄滿15分鐘。
一般來說,大家都是提前商量好,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再來錄這個視頻,所以走完流程要不了15分鐘。所以錄完不能掛斷,要錄滿15分鐘,且保證鏡頭里有人在,不是錄假視頻。
達不成一致意見,就直接開庭審理。
庭審之后,也還是有調解的機會。調得成,就下調解書;調不成,就下判決書。
“這不就是走一個流程”若說起這個,張柬之作為官員,比姜海藍這個非公務員要清楚得多。
他一直在看天幕,知道姜海藍早就在協調這個買賣合同的付款方式,也知道她已經協調好了結果。
如今就是把協商好的結果正式確立下來。
但他也很快就明白過來這套流程的好處。
確定雙方對這個結果都是滿意的、認同的,協商是自愿的,免得將來其中一口反口不認,妄圖推翻這個協商好的結果。
“雖然比較麻煩,但確實很有必要。”他想。
現在的程序繁瑣一點,省了后續的麻煩。張柬之腦子里靈光一閃。
至于錄滿十五分鐘
從聽到這個要求,張柬之就特意留意了一下時間,他想確定天幕上的十五分鐘,是他們現在的多少時間。
他也如愿測試了出來。
“一刻鐘。”
張柬之若有所思,為何要把一刻鐘說成是十五分鐘呢
若一刻鐘是十五分鐘,那一個時辰不就是一百二十分鐘
為何要這么計算
姚崇則在思考這個回避制度。
姜海藍沒有細講,他只能從那位法官講的話去猜測這個制度的規定和用意。
要求“法官”和“書記員”回避,無非是擔心,他們與“原告”或者“被告”利益相關,在審判案子的時候徇私。
這一點,從古至今皆是如此。
朝廷任命官員,為了避免官員因為某些特定關系徇私舞弊,會進行任官回避,包括親屬回避、地域回避及崗位回避。
天幕上施行這個制度并不奇怪。
姚崇不解的是,法官居然在調解之時,詢問“原告”和“被告”是否申請“法官”回避。
而是聽起來,法院和法官在一些問題上,似乎格外的“在意”原告、被告的意見,早先進行刑事案件的審理,最后“宣判”,那位法官也問公訴人、被告人、辯護律師對判決是否有意見。
總是在突破他對“法院”的認知。
不過想想也是,天幕上的“法院”,本來就不是他以為的官府。
姚崇心想,若是可能,我還真想深入了解一下他們的“公檢法律”。
錄滿15分鐘后,趙庭長先行離開了。
姜海藍和被告坐在調解室里,張逢春拿了調解筆錄給他們簽字。
姜海藍快速過了一遍,確定金額和時間沒問題,就在筆錄的每一頁簽上自己的名字。
被告在姜海藍的名字后面簽上了他自己的名字。
張逢春又拿出兩份“送達回證”,“這是調解書的送達回證,你們先幫我簽了,一會兒就把調解書給你們。”
ok。
姜海藍和被告又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落時間。
如此又等了很長一段時間,沈璇送來了調解書。
姜海藍接過,說了聲“謝謝”。
她直接翻到第二頁,確認金額和時間有沒有出錯。
確定沒有問題,她對沈璇和張逢春說“那我就先走了,謝謝你們了”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閱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