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鄧文熙。
被告人魯興華。
被告人代理律師林省明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學海。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胡永蘭。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代理律師林省行知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海藍。
羅學海和姜海藍都是接的法律援助。
雖然和檢察官坐在一起,但刑事部分其實和姜海藍沒什么關系。
她聽著鄧文熙念刑事起訴書,舉證質證,聽得差點打哈欠。
沒辦法,大多數案件的庭審都挺無聊的。
但不無聊的案件她也不是很想遇到。
鄧文熙念證據的時候,姜海藍給直播間的觀眾們簡單科普了一下,傷情鑒定,和傷殘鑒定,是兩個不一樣的鑒定。
傷情鑒定是受害人受傷之后,警方那邊組織做的鑒定,是要根據受害人受傷的程度來決定要不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微傷,則不構成刑事案件,不負刑事責任。她停了幾秒鐘,當然,也不是說就完全沒事了,公安機關可能會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打人者也要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
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及以上,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傷殘等級鑒定,則是要等受害人經治療恢復到一定程度后,到相應的鑒定機構找法醫鑒定,看受傷程度,傷殘等級分為一到十級,十級最低。
傷殘等級鑒定結果,是拿來計算殘疾賠償金的。我上次算過嘛,因為老太太64歲,我算下來她十級的殘疾賠償金是657376元。
不過說到傷殘等級鑒定,姜海藍忽然想起她曾經帶當事人去司法鑒定中心做鑒定的趣事,人損的鑒定標準挺嚴的,比如說,牙齒斷了或者脫落了,要七顆才能構成十級;肋骨斷了,要斷六根,或者說斷了四根但后遺2處畸形愈合。
至于畸形愈合是什么,就不要問她這個法學生了。
斷手指、斷手掌,斷腳趾、斷腳掌,十級傷殘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
另外,身體表面或者臉上因傷留下瘢痕、傷疤,鑒定結果也是不一樣的。我以前帶過一個當事人去做鑒定,當時我們非常努力和法醫討論當事人掉的牙齒數量,希望能給評個十級。結果法醫見到當事人本人,直接叫去量他臉上的瘢痕面積,鑒定做下來九級。
她當時挺哭笑不得的。
鑒定這一塊的話,司法鑒定中心的規定還是非常人性的。
安排坐班的法醫會對傷者帶去的病案資料和傷者本人的受傷部位進行初審,如果構不成傷殘等級,法醫不會做這一項鑒定,即不會收傷殘等級這一項的鑒定費用。
當然,如果傷者執意要做這一項鑒定,法醫也會滿足ta。
姜海藍就曾經遇
到過類似的案子,她代理被告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原告遞出來的證據材料里就有鑒定報告和鑒定中心出具的發票,鑒定報告上明說了不構成傷殘等級。
那可就有姜海藍發揮的了,她當庭提出不構成傷殘等級的話鑒定中心不會做這一項鑒定,根本就不用收費,即原告向他們主張傷殘等級的鑒定費不合理。
東漢位面。
姜海藍這個法學生介紹法醫學相關知識,自然是不會講得多深入。
所以即便跨越了千百年時光,華佗也聽明白了。
“傷情鑒定判斷要不要抓打人者去坐牢,傷殘等級鑒定判斷要賠多少錢。”這個很容易理解。
華佗好奇的是,天幕上的“鑒定中心”和“法醫”用的是什么標準。
“輕微傷”和“輕傷”,這兩個詞說起來簡單,但感覺若要確實地評判,還是很難徹底區分的。
張仲景眉頭皺起,傷七顆牙齒才能構成傷殘等級十級,斷六根肋骨才能構成傷殘等級十級,這個鑒定標準,還挺嚴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