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可以。”
“杰米是什么時候以什么理由將你們從家里帶走的”
“8月3號,下午三四點吧,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佩克回憶了片刻,繼續說,“他哄騙我們說外面爆發了很厲害的傳染病,要帶我們外出躲避。”
“當時你和瑪莎是什么態度”
“我們兩個嚇到了,我想聯系我媽,但杰米不同意,說我媽作為護士正在救助傳染病人沒辦法照顧我們,讓我們先跟他走。
他把我和瑪莎帶上車,然后帶我們去灰色的房子里居住,之后就一直以傳染病哄騙我們,不允許我們外出,也不讓我們聯系媽媽。
我當時就感覺可能被綁架了。
我沒想到會這樣,也不知道他為什么這么做
我很害怕,怕他傷害我和妹妹。”
“你們嘗試過離開嗎”
“是的,但被他抓回來了。他還威脅,如果我再敢跑,就用繩子捆住我。
他很兇,好像變了一個人,不再是我熟悉的杰米叔叔。”
“之后發生了什么”
“昨天晚上,我聽到了外面有爭吵,好像是有外人來了。
之后聽到了兩聲槍響,我嚇壞了,也不敢出去,就一直陪著妹妹。
過了好久,我才大著膽子出來看,我發現杰米身上流了很多血,我嚇壞了,想帶著妹妹離開。
我找不到手機,只能開車去媽媽工作的醫院
對于開車傷人的事,我感到很抱歉,那不是我的本意。”
盧克思索了片刻,“你發現杰米死后,有沒有靠近過他”
“沒有。”
“有沒有接觸過其他東西。”
“沒有。”
“你有沒有穿過杰米的皮鞋”
“沒有。”
撒謊。
通過這幾個問題,佩克有些緊張、慌亂,有撒謊的跡象。
第一次見面,佩克撞傷了十數個示威的人,當時的情緒極不穩定,恐懼、緊張、憤怒、內疚
各種復雜的情緒糅合在一起,很難分辨是否有撒謊的跡象。
但這一次不同,佩克已經冷靜了下來,這個時候再詢問一些敏g的問題,反而容易看出情緒波動和馬腳。
審訊的目的就是為了查清事實。
如果他拒不認罪,就從他的說辭中尋找漏洞,證明他在撒謊,迫使他認罪。
盧克從公文包里取出一個透明塑料袋,里面裝著一把黑色的手槍,“這把槍眼熟嗎”
“我沒見過。”
“這是杰米的槍,我們在槍上發現了你的指紋,這說明你不僅見過,甚至還摸過,用過”
律師揮手,“佩克,你先不要說話。”律師又望向盧克,“盧克副隊,我們是來協助d調查找到殺害杰米的兇手。但那不代表警方可以隨意污蔑我的當事人。”
“律師先生,怎么稱呼”
“西爾斯特。”
“西爾斯特律師,我們也不想懷疑佩克,但現有的證據對他很不利。這把槍上不僅有佩克的指紋,還是殺死杰米的兇器
我想你應該清楚這代表了什么。”
西爾斯特律師說道,“就算我的當事人摸過槍,也不代表他開槍了。”
盧克問道,“佩克,你有沒有開過槍”
“沒有。”
“但我們對你做了火藥鑒定,發現你右手、胳膊、上衣都有火藥殘留的成分。
你怎么解釋”
佩克辯解,“開槍的不是我,還有其他人去過那里。
我在現場還發現了一個血腳印,不相信你們可以去看看。”
“你說的沒錯,我們的確在現場發現了血腳印,如果我沒有猜錯,那個血腳印應該是你留下的。”
“nonono,那不是我的鞋子,我也穿不了那么大的鞋子。”
盧克笑了,“那個血腳印的確是成年人的鞋子留下的,第一時間會讓人想到是成年人作案,對于警方的調查起到了一定的誤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