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對文明系列文章,是非常認可的,甚至覺得這才是翰林學士本該有的實力。
天朝上國是大明的核心利益,論證大明為何是天朝上國這件事非常重要,這是凝聚共識的必要步驟。
這次翰林院學士提到的公,其實就是組織度建設,直立行走使用工具當然重要,火當然重要,但不如組織度重要,按照翰林學士的看法,工具的發明和不斷改變,都是組織度越來越高的結果,是經驗可以代代相傳。
《公》一篇最后,提出了幾個對‘公’的暢想。
第一個: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
律法,天子和萬民之間的約定,無論天子還是百姓都要遵守,不能有太多的偏私。
百代帝師漢文帝曾經在犯蹕案中,要求廷尉張釋之,對案犯從重處罰,張釋之諫言,漢文帝被說服,沒有從重處罰。
當時張釋之還對漢文帝說,如果律法連陛下都可以遵守的話,那天下就沒有人敢違背律法了。
張釋之不僅說,他還做。
太子劉啟和梁王違背了宮衛令,張釋之彈劾了太子和梁王,漢文帝摘帽致歉,薄太后親自下懿旨特赦,特赦意味著太子和梁王有罪,而非大臣有罪,這件事才算是過去。
漢文帝遵守律法,律法得到了普遍遵守。
翰林學士們由衷的希望,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先秦就提出來的主張,有天能夠實現,哪怕是部分實現,即承認是有罪的,即便是通過各種手段逃脫了律法的懲罰,但承認有罪,已然是巨大進步。
第二個,則是一種幼稚的幻想:農民的兒子是天子,天子的兒子是農民。
這個暢想,其實就是希望天子,能夠把自己的目光,看向最廣大的生產者和勞動者,讓自己的階級認同,更加靠近勞動者,這樣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最起碼會知道百姓的苦楚。
覆舟水是蒼生淚,不到橫流君不知。
很多時候,朝廷的滅亡,不是沒有辦法了,而是統治階級完全無法共情最廣大的生產者和勞動者,完全割裂,導致才蒼生內心的怨氣,已經到傾覆天下的地步,但君王仍然一無所知。
當皇帝的階級認同越靠近勞動者,那么一些根本性的、路線上的問題,皇帝甚至會比大臣們更加清楚。
萬歷維新中的大明,就處于這種奇怪的狀態里,皇帝的階級認同,從來不加掩飾的靠近勞動者。
萬歷維新的驅動力,已經從吏治,轉變為了改變生產資料歸屬和生產關系改變,官廠、身股制、還田、均田、營莊、墾荒等等,都是在工農領域,在生產資料和生產關系的重大變革。
第一句勉強實現,但第二句很難。
陛下對太子的培養是很成功的,但太子是天生貴人,雖然才十一歲,但已經在很多方面表現出了天生貴人的特點,太子做不到像他父親那樣,毫不掩飾的靠近勞動者。
第三個暢想,使奸人不能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不掛不赦之罪辜。
人的貪欲欲壑難填,希望制度的設計,可以讓這些奸詐的肉食者們,不能奪取無窮無盡的福利;
而一些善良的人,無辜的人,卻被這些肉食者依靠權力、身份、地位為難,附加了太多的無辜之罪。
冤枉你的人啊,往往比你還清楚你究竟有多冤枉。
其實這第三個暢想,就是對公正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