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進了城,到了縣衙,張縣令當即便升了堂。
洛水縣沒出過什么大案要案,每天升堂問案的,無非都是些雞毛蒜皮的瑣事,什么你偷了我家的雞蛋、這是我家的籮筐、他摘了我家的柿子云云的。
再稍微厲害點,什么爹娘死了家產分不均兩兄弟鬧上公堂、寡婦想再嫁可男方族里不同意、公公扒灰被兒子打得鼻青臉腫——
總之,瑣碎是瑣碎了點,可那熱鬧也是好看得很。
是以,每次衙門這邊有升堂的動靜,便立馬會吸引一批閑著沒事干又好八卦的人來圍觀的。
今兒也不例外。
待見得被衙差帶上公堂的是個年紀不大的姑娘,一眾八卦的人都八卦起來。
怎么是個姑娘?
這姑娘犯什么事了?
不怪大家伙激動,這看了這么多的升堂,頭回見被告是個年輕姑娘的。
不但被告是個年輕姑娘,須臾,原告上堂,竟又是一個年輕姑娘。
難道是兩女爭風吃醋打死了人的戲碼還是什么?
這人剛這么一嘴說,就被旁邊的人堵話道:“不可能!你眼睛長斜了?沒看見嘛?后頭進去這姑娘是下河村的石榴姑娘!”
“我就說咋有點眼熟呢,原來是她!”
“哎呀,這到底咋回事啊?石榴姑娘告這姑娘啥?”
爭風吃醋什么的是絕不可能的,石榴姑娘都定親了,再說了,石榴姑娘還用得著跟別人爭風吃醋?瞧這姑娘長的,也犯得上石榴姑娘去爭?
很快,張縣令一問案,眾人就明白了,原來是這姑娘偷盜了石榴姑娘的東西!還是掙錢的秘方呢!
偷東西的人最可恨了!
那曾就被偷過東西的人頓時義憤填膺的罵罵咧咧起來。
又聽得那姑娘委屈反駁東西偷了就立馬被搶回去了也不算她偷著了啊,何至于就報官了。
眾人就罵,咋嘞?非得把人殺得死透透的了才叫殺人,捅了人家兩刀又被大夫救了回來就不叫殺人呢?
月前東市那邊當場扭住個偷錢袋子的賊偷,送來縣衙,縣令大人還打了他十大板判了他關大牢三個月反省己過呢。
偷東西就是可惡,沒得說!
這姑娘小小年紀不學好,還偷秘方,石榴姑娘的秘方能掙錢,誰不曉得?她也敢偷,偷了不就是想賣錢嘛!現在還敢狡辯了,縣令大人可要重重的判她才是!
眾人這么想著,就聽著堂上縣令大人一拍驚堂木,判了,念在是個姑娘家,就不刺字了,直接配役三年。
這判得算不算重也不知道,畢竟,還沒有年輕小姑娘偷東西被告上公堂來的。
不過,縣令大人都不讓她刺字了,也是看在她是小姑娘的份上,容了情了。
要是判輕了,那往后不是誰都去偷別人的秘方了?
這年頭,秘方可稀奇,那會釀酒的城南老張家,靠釀酒可養活了幾代人呢!
秀苗上堂后就一直扭頭看外頭,總不見金公子來,這會兒,聽得縣令大人下了判決,也是白了臉,想也不想直道:“大老爺你不能判我,我是金公子的人!”
堂外眾人一愣,交頭接耳起來。
“哪個金公子?什么來頭?怎么是金公子的人縣令大人就不敢判了?”
“姓金的公子……這城里我知道的也就那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