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這也失去了擴大戰斗群規模的意義。
當然,指揮上也存在很大的問題。
總而言之,在找遍辦法之后,帝國海軍最終還是回到正道上,或者說是直面防空戰艦不足的問題。
讓戰斗群里的護航戰艦全都具備區域防空作戰能力!
首先被選中的,也就是噸位僅次于巡洋艦的驅逐艦。
在“青州”級之前,帝國海軍就打過驅逐艦的主意,還設計與建造了3個級別的導彈驅逐艦。只是這些導彈驅逐艦都不是很成功,其中2級有試驗性質,在各建造2艘之后就草草收場,另外1級建造了6艘,不過因為滿載排水量高達15000噸,在服役之后歸入了巡洋艦行列。
往簡單說,就是防空導彈系統太復雜,很難裝在噸位較小的驅逐艦上。
在帝國海軍中,數量最多的,仍然是所謂的“通用驅逐艦”,具備中程點防空能力的反潛驅逐艦。
數十年來,驅逐艦的首要任務是反潛。
所幸的是,在“金鐘罩”系統誕生后,為不到10000噸的驅逐艦配備區域防空系統,不再是什么難事。
不要忘了,“青州”級的滿載排水量不到12000噸。
也就是說,適當的降低要求,比如減少火控通道的數量,少裝三分之一的導彈,再適當的省去其他的作戰指標,就能夠把搭載“金鐘罩”系統的戰艦控制在10000噸以內,也就可以歸在驅逐艦的行列里。
當然,關鍵是大幅度降低了建造成本。
在“青州”級的建造進入快車道,也就是在大約8年前,帝國海軍就啟動了新一代通用驅逐艦的招標工作。
仍然使用“通用驅逐艦”的名頭,其實是為了更加方便的在論議兩院獲得撥款。
受此限制,新式通用驅逐艦的滿載排水量被限制在8000噸。
這個指標,直接限制了新式通用驅逐艦的性能。
帝國海軍明確要求,新式通用驅逐艦必須得搭載“金鐘罩”系統,區域防空作戰能力得達到“青州”級的70%。這就意味著,至少要配備3部照射雷達,且垂直發射系統的載彈量不低于90枚。
雖然是按比例縮小,但是建造戰艦根本就不是這么回事!
基礎性能,比如至少要達到30節的航速、不低于7500海里的巡航力、保持足夠的損管人員、最少45天的自持力、乃至受創之后的生存能力,都沒有降低或者減少,也就需要提供足夠的噸位。
嚴格說來,比傳統的通用驅逐艦還有提高。
因為“金鐘罩”系統對戰艦的穩定性有更高的要求,所以用在噸位較小的驅逐艦上,需要采用“寬體”船型增強在高海況下的航行穩定性,而這必然會加大航行阻力,也就需要配備功率更大的推進系統。
可見,要整合到一艘滿載排水量8000噸的戰艦上,依然有很大難度。
哪怕在設計的時候,帝國海軍把滿載排水量放寬到8500噸,續航力指標也由7500海里降低到了5000海里,意味著能少裝幾百噸燃油,少幾個油艙也能減輕結構重量,可是依然很難達到全部的設計指標。
最后,帝國海軍不得不再次做出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