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永興”號的動力系統能達到最高設計輸出功率,在測試當中,還跑出了35.5節的最高航速。4部蒸汽彈射器的使用次數全都低于維修周期的30%,4根阻攔索是新換的,不存在安全隱患。
關鍵,“賀永興”號是“陳炳勛”級最后一艘。
雖然在整體上,跟同批次的2艘沒多大的區別,但是“賀永興”號在建造期間,“薛遠征”號就已經開工,而“賀永興”號也由此成為了“薛遠征”級的試金石,采用了大量原本為“薛遠征”級開發的武器設備。
主要就是自衛武器。
除了采用綽號“烈焰風暴”的1130A十一管速射炮之外,還采用了DK-16“海毒蛇”中短程防空導彈。
DK-16“海毒蛇”其實就是DK-6“海蛇”的改進型,或者說換代產品。
因為DK-6裝備了帝國海軍幾乎所有大中型戰艦,還出口給幾乎所有盟友,在數十個國家的海軍服役,保有量非常巨大,總共有大約1000套發射系統,所以在研制DK-16時,帝國海軍就明確要求,必須得兼容DK-6的發射系統,在不做太大變動的情況下,把持續作戰能力提高3倍。如果能保留DK-6的火控系統,或者只是做簡單改進就能兼容,那就再好不過了。
此外,導彈性能也必須有所提高。
比如射程從DK-6的24千米提高到40千米,最好能達到50千米;能夠攻擊掠海飛行的目標,射高不低于12000米,最好能有20000米;可用機動過載不得低于45G,末端為主動制導,最好能采用多模式導引頭;導彈的發射質量不超過DK-6,并爭取減重20%;彈體長度不超過DK-6,且必須采用折疊彈翼。
雖然帝國海軍提出的性能指標并不低,但是得益于技術進步,特別是比沖更大的固體燃料火箭發動機,以及電子設備小型化,只要不是太在乎成本,研制出滿足海軍要求的導彈并不是問題。
其實,在研制后期,帝國海軍已經基本放棄了DK-6的發射系統。
道理也很簡單,隨著“青州”級大量服役,“盧城”級驅逐艦開始接受現代化改進,垂直發射系統成為了主流,傳統的斜臂發射架與箱式發射系統肯定會被淘汰,兼容DK-6發射系統已經沒有多大意義。
當然,“陳炳勛”級航母采用的依然是DK-6的發射系統。
其實,連“薛遠征”級都一樣。
不止因為便宜,還跟航母的布局有關。在寸土寸金的飛行甲板上,沒地方安裝垂直發射系統,用來自衛的中短程防空導彈都安裝在外飄甲板上,也就沒法采用需要占用內部空間的垂直發射系統。
當然,從實際使用的角度看,也沒有必要。
航母需要的是自衛火力,區域與遠程防空由巡洋艦承擔,因此航母的防空系統以點防御為主。
簡單的說,憑借1130A與DK-16,“賀永興”級擁有6艘“陳炳勛”級中,最為強悍的自衛火力。
因為具備發射后不管的能力,不再受火控通道限制,還能夠攔截帖海飛行的超音速反艦導彈,所以只是DK-16系統,就把航母的防空反導能力提高了數十倍,讓航母首次擁有了可靠的自衛火力。
如果“賀永興”號早幾個月過來,肯定會取代“劉長勛”號,成為特混艦隊的旗艦。
關鍵就是,第二批次的3艘“陳炳勛”級都按照旗艦的標準建造,都配備了完善的艦隊指揮系統。
原因就是,在建造第二批“陳炳勛”級的時候,帝國海軍放棄了專職旗艦。
雖然把2艘在大戰后建造的專職旗艦,即“天嶺”號與“安嶺”號保存了下來,分別擔任東望洋艦隊與南方艦隊的旗艦,但是在帝國海軍的造艦規劃中,早就確定不再建造形同雞肋的專職旗艦。
其實,專職旗艦本身就是特殊時代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