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特點,對武庫艦來說具有無與倫比的價值。
其實,也就是使用反艦彈道導彈發起攻擊,在火控環節中交換的信息更少,才不需要為武庫艦配備昂貴的火控系統。
按紐蘭海軍的作戰設想,只需獲取目標戰艦或者艦隊的方位信息,武庫艦就能用反艦到導彈發起攻擊。
如果換成巡航導彈,肯定要麻煩許多。
正是如此,紐蘭海軍才明確提出,武庫艦至少裝載64枚射程在1500海里以上,最好能達到2000海里的反艦彈道導彈。
至于其他導彈,主要是用來對付地面目標。
相對而言,武庫艦的研制難度并不大。
5家參與競標的造船廠,都提出了能夠滿足海軍要求的設計方案,而且無一例外的采用了商船的建造標準,其中2家還提出可以用已有的商船進行改造,或者直接使用商船的設計圖紙。
這么做的最大好處,其實是能夠大幅度降低設計與建造成本。
不是說造船廠在為海軍節約,而是海軍提出的招標書里把價格限定為5億紐幣,還要求承包商簽訂固定金額的合同。
至于民用船只是否合適,海軍并沒覺得有多大問題。
道理也很簡單,武庫艦是導彈的搭載平臺,而且肯定編在航母戰斗群里面,有護航戰艦保護。
那么,武庫艦并不需要多強大的生存能力。
此外,如果必須按照戰艦的標準建造,問題也不大,造船廠肯定能夠辦到,只是沒辦法把造價控制在5億紐幣以內。
與武庫艦相比,做為核心武器的反艦彈道導彈,才是真正的麻煩。
就斯塔克所知,哪怕能夠研制出反艦彈道導彈,造價也極為昂貴,肯定不可能像巡航導彈一樣大批量采購。
其實,巡航導彈也很貴。
別說是“三叉戟”C4戰略巡航導彈,即便是“戰斧”這類戰術巡航導彈,紐蘭軍方的采購價格都超過100萬紐幣。
顯然,如此昂貴的巡航導彈,為武庫艦的存在價值畫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按照432枚的標準計算,哪怕全都是戰術巡航導彈,其總價值也超過4億紐幣,跟武庫艦的造價基本持平。
讓抗損能力極差的武庫艦搭載如此多,如此昂貴的導彈,合適嗎?
正是如此,國會已經3次否決了由海軍提交的建造計劃,還要求海軍設法提高武庫艦的生存能力。
其實,在戰術上同樣有問題。
武庫艦本身沒有什么戰斗力,更像是海軍的“戰略轟炸艦”,跟空軍的戰略轟炸機較為相似。要讓武庫艦發揮作用,肯定離不開其他戰艦,特別是航母,也就是艦載航空兵提供的掩護。
丟掉了制空權,武庫艦恐怕連1分鐘都活不了。
也就是說,哪怕有了武庫艦,航母仍然是艦隊里的絕對核心。
既然圍繞航母打造特混艦隊,還有什么理由不去發展艦載航空兵,而是搞一種連戰艦都算不上的東西?
把武庫艦升級成為戰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