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研制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麻煩,主要就是海軍訂下的性能指標太高。
比如要把質量控制在1000千克以內,達到1500千米的射程,而且戰斗部的質量最好能夠達到500千克,至少都不得低于250千克,后期還加上了隱身要求,以及能在飛行途中重新規劃任務。
顯然,只是質量與射程的矛盾就很難解決。
更加要命的是,還得塞進“攻-12”的彈艙,且至少能夠攜帶兩枚。
結果就是,KD-30研制了快十年,始終都沒有能夠通過海軍驗收,或者說根本就沒有達到海軍提出的性能指標。
隨著“攻-12”項目進入到原型機試飛階段,海軍也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其實,也就是降低性能指標,優先發展對性能要求不是很高的空射反艦型。
結果就是,空射反艦型反到首先研制出來,也就是通過了測試驗收。
要說的話,關鍵就是反艦型確實不需要太遠的射程。
雖然研制射程為1000千米,甚至是1500千米的反艦導彈,并沒有什么難度,不存在技術障礙,但是在實戰使用當中,并不是說射程越遠就越好,到底多遠為最佳,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
說得簡單一點,其實就是反艦導彈從發射到擊中目標所需的時間。
拿KD-30B來說,配備的主動雷達與紅外成像雙模式導引頭,即便是在理想情況下,對大型戰艦的探測距離就只有40千米。因為不可能出現理想狀況,所以在實戰當中,反艦導彈的主動搜尋范圍肯定更小。這就意味著,如果敵艦在反艦導彈射到之前,航行距離超過了40千米,那么KD-30B就很有可能會脫靶。通常情況下,戰艦在戰斗狀態下的航速在30節左右,就算按照30節計算,航行40千米也就需要大約45分鐘,而這個時間決定了反艦導彈的射程。
對亞音速反艦導彈來說,45分鐘也就能飛行大約600千米。
正是如此,KD-30B的最大射程只有650千米。
顯然,這個射程不算遠,不過足夠了。
要說的話,帝國海軍一直都不是很重視超音速反艦導彈,主要就是超音速反艦導彈實在太笨重了。
如果其他性能指標相同,只是把速度提高到3馬赫,質量要增加2倍以上!
顯然,重達3噸的反艦導彈,不但無法由戰術飛機掛載,即便是部署在戰艦上,也要占用很大的空間。
關鍵還有,超音速反艦導彈再好,作戰效能也無法達到亞音速反艦導彈的3倍。
哪怕超音速反艦導彈的價格沒有達到亞音速反艦導彈的3倍,效費比未必很差,但是在需要使用超音速反艦導彈的大規模戰爭中,特別是全球大戰,最不需要考慮的,其實就是效費比。
導彈再貴,也比敵人的戰艦便宜。
在需要考慮效費比的小規模戰爭當中,亞音速反艦導彈同樣能夠勝任,而且作戰效率不會比超音速反艦導彈低多少。
至于理論上能夠獲得更遠的射程,也只是在理論上。
簡單的說,3倍音速的反艦導彈,理論上擁有3倍于高亞音速的最大射程,也就是能達到1800千米。問題是,要獲得這個射程,質量將接近10噸,即便采用最新的技術,比如更輕的復合材料,也無法降到8噸以內。如此的笨重,不但無法由戰術平臺搭載,也肯定會非常的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