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3日的1點30分,在第五架F/A-18D發回報告后,斯塔克沒再猶豫,下達了攻擊命令。
雖然還沒找到航母,但是斯塔克非常清楚,這或許是唯一的機會。
關鍵就是,在暴露行蹤之后,第六十一特混艦隊肯定會轉向規避,甚至有可能在轉向后全速逃逸。
不要忘了,按照CIA提供的情報,第四十一特混艦隊還在2000多千米之外呢。
哪怕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全速向西航行,也要在13日天亮后,才能出動艦載機對離得近的第52特混艦隊發起攻擊。
如此一來,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沒有理由提前跟第51特混艦隊交戰。
此外,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首要任務,其實是派戰斗機為轟炸機護航,而轟炸機攜帶的重型反艦導彈有數百千米的射程,因此就算是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向西撤退,也能夠完成這個關鍵任務。
拉開距離,還能夠保證自身安全。
顯然,只需要幾個小時,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能夠逃出第51特混艦隊的攻擊范圍。
要說的話,根本等不到幾個小時之后,因為那些F/A-18D在發現了梁夏艦隊的同時,也暴露了第51特混艦隊,至少讓梁夏艦隊的指揮官知道,在1500千米的范圍內有1支紐蘭海軍的特混艦隊。
不出所料,梁夏空軍的轟炸機很快就會殺過來。
不管怎樣,再也不能耽擱了。
可惜的是,還要等大約半個小時。
不為別的,執行攻擊任務的艦載機還沒有做好起飛準備。
如果提前出動,必然會降低航空作業效率,也就無法達到最大的出動規模。
按照斯塔克的安排,在首輪攻擊當中,3艘航母要把搭載的A-6D全都派出去,而且各自安排8架F-14B執行護航任務,分3支機群,從梁夏艦隊東北、東面與東南方向同時發起攻擊。
此外,還要在此后各出動4架F-14B增強艦隊防空。
也就是說,每艘航母要出動36架艦載機。
雖然在理論上,“尼茲”級在1個攻擊波次中,最多能夠出動42架艦載機,但是其中包括24架F/A-18或者是A-7。如果全是重型艦載機,因為占用的甲板面積更大,所以實際出動量肯定要少得多。
36架差不多已經是極限了。
此外,還要考慮蒸汽彈射器。
連續彈射滿載起飛的重型艦載機,而且一直保持最快的彈射頻率,就算“尼茲”級也吃不消。要不了多久,就會因為損耗的蒸汽太多,導致鍋爐的壓力降低,使得蒸汽彈射器無法達到最大功率。
這樣一來,必須得充分利用飛行甲板,也就得嚴格按照計劃行動。
結果就是,一直等到凌晨2點過,“尼茲”號才把第一架掛著4枚AGM-84的A-6D彈射出去。
15分鐘之后,也就是2點1刻過,最后1架F-14B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