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在一次戰斗中,應付3條尾流制導魚雷的攻擊,絕對是一個奇跡,至少在過去的演習中,從來沒有取得過類似成績。理論上,能對付2條尾流制導魚雷,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為此付出的代價就是“鎮元”號戰沉。
雖然搶救行動還在進行,而且在“鎮元”號被魚雷擊中之前,“劉長勛”號就出動了搜救直升機,其他的護航戰艦也采取了行動,在中雷后5分鐘之內,有3架直升機飛到了“鎮元”號的上方,但是該艦在首次中雷后就斷成兩截,并迅速沉沒,戰艦上的200余名官兵肯定是兇多吉少。
其實,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發動襲擊的是一艘“洛城”級大型攻擊潛艇。
道理也很簡單,“洛城”級有4具魚雷發射管,而在作戰的時候,往往會保留一條自衛用的魚雷。雖然從第二批次開始在艇首增加了12具垂直發射管,能裝載反艦導彈,但是在近距離戰斗中,特別是在魚雷的有效射程范圍之內,沒有哪個潛艇艇長會使用反艦導彈攻擊水面戰艦。
不止是反艦導彈的威力比魚雷小,還因為反艦導彈會讓潛艇暴露行蹤。
關鍵就是,反艦導彈在出管之后,會直接浮上海面,然后才點火起飛,并且產生極為明顯的信號。
不說別的,火箭助推發動機工作時產生的煙塵,在40千米之外都能看到。
對反潛直升機來說,飛行40千米也就是大約10分鐘的事情。如果再近點,反潛導彈能在3分鐘之內落下。
顯然,在敵艦隊附近這么玩,等于是找死。
相對而言,使用魚雷要安全得多。
關鍵就是,可以設定魚雷的航速,而且很多先進魚雷能夠在航行途中改變航速,以此來提高發射平臺的隱蔽性。
往簡單說,就是在發射之后,先以較低的航速航行,在逼近目標之后,再全速沖刺。
這樣一來,在魚雷產生較大噪聲,被敵人的反潛戰艦發現的時候已經遠離發射平臺。
正是如此,對潛艇來說,只要能使用魚雷,就肯定不會使用導彈。
其實,多數大型攻擊潛艇搭載的導彈,都是用來攻擊地面目標的巡航導彈,而不是反艦導彈。
畢竟,相對于艦隊防空系統,潛艇搭載的那點導彈根本就不夠看。
如果發起攻擊的只是一艘“洛城”級,那就沒有什么好擔心的了。
偷襲之后,那艘潛艇肯定會轉向逃逸。畢竟魚雷在航行的時候會產生很明顯的噪聲,仍然有可能導致潛艇暴露行蹤,至少會暴露潛艇所在方向。那么在發起第二次攻擊前,肯定得轉移陣地。
在“劉長勛”號遭到攻擊的時候,附近的護航戰艦已經采取行動,往魚雷來襲方向派遣了反潛直升機。在解除警報之后,“劉長勛”號還立即做出調整,把2架反潛巡邏機送到了彈射點上。
最多只要10分鐘,反潛直升機與反潛巡邏機就會覆蓋魚雷來襲方向。
在這種情況下,潛艇肯定得逃命。
正是如此,在作戰指揮中心解除警報之后,司令艦橋里的緊張氣氛才一掃而空。
只是,隨后發生的事情證明,“劉長勛”號用光了第四十一特混艦隊的好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