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丁鎮南在飛行途中睡覺休息,所以到次日上午,在他回到前線司令部之后,才收到斯蘭駐軍司令部發來的戰報。
總體而言,從23日夜間到24日凌晨的戰斗充滿戲劇性。
前面已經提到,紐蘭遠征航空隊出動的首批戰斗機,是去攔截轟炸機,結果遇到了帝國空軍的護航戰斗機。因為離己方的預警機太遠,沒及時發現迎面而來的護航戰斗機,所有紐蘭遠征航空隊在首輪交戰中大敗虧輸,出動的幾十架重型戰斗機幾乎全被擊落,還沒能完成截擊任務。
不過,這只是開始。
以當時的情況,紐蘭遠征航空隊的指揮官其實早就做好思想準備,沒指望在首輪交戰當中挫敗梁夏空軍的進攻行動。
不管怎樣,梁夏空軍部署在斯蘭的作戰飛機是紐蘭遠征航空隊的數倍。
就算不考慮部署在本土的轟炸機,只動用斯蘭這邊的戰術航空兵,梁夏空軍都能壓垮紐蘭遠征航空隊。
為此,紐蘭遠征航空隊的指揮官部署了第二道空中防線。
在F-15C/D機群后方,預警機的前方大約100千米,是由60架F-16C/D組成的制空戰斗機編隊。
此外,第二架E-3B也已升空,而且就在特里凡西北。
也就是說,在執行截擊任務的F-15C/D機群被擊潰之后,紐蘭遠征航空隊依然能夠組織數十架戰斗機進行防空作戰。
關鍵還有,這些F-16C/D都能夠使用中程空空導彈。
雖然不是最新式的AIM-120A,但是AIM-7F“麻雀”導彈的射程也有幾十千米,至少不存在沒辦法還手的問題。
有兩架E-3B提供支持,作戰效率肯定能得到保證。
當然,帝國空軍的護航戰斗機在加速前出之后,與己方預警機的距離擴大,所獲得的支持力度必然會減弱。
這里,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
在與F-15C/D機群的戰斗中,前出的“戰-11B”大多用光了中程導彈,超距空戰能力肯定是大不如前。
那么,在遭遇F-16C/D機群之后,很快就會進入到格斗空戰階段。
格斗本身就是F-16C/D這類輕型戰斗機的拿手好戲,而且在空戰狀態之下,第三代輕型戰斗機的推重比并不比重型戰斗機低,因此在傳統弱項,也就是能量機動方面,輕型戰斗機也不吃虧。
不管是帝國空軍的“戰-10”,還是紐蘭空軍的F-16,在設計階段就格外強調進行格斗空戰的能力,F-16C/D還是第一種完全按照能量機動理論設計的輕型戰斗機,某些方面的性能超過了“戰-10”。畢竟“戰-10”在設計階段考慮了多用途性能,也就得做出取舍,比如提高機體的結構強度。
要說的話,F-16是格斗空戰能力最強的第三代戰斗機,而且以早期A型為最。
道理也很簡單,F-16A是一種很單純的空優戰斗機,根本沒有考慮多用途,而在后期的型號,也就是從C型開始才把對地打擊等任務需求添加進去,對機體進行加強,以適應新的作戰需求。
結果就是,C型前幾個批次的空重比A型多了接近1噸,后續批次增加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