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些F-4E(I)保留了完整的制空作戰能力。
正是如此,梵羅空軍才把這些戰斗機派了出來。
因為使用性能稍微好一些的“天空閃光”中程空空導彈,所以F-4E(I)的超視距空戰能力還在F-16C/D之上。主要的差距,體現在格斗空戰方面,即F-4E(I)的機動性能遠遠比不上F-16C/D,而且配套的格斗導彈是用AIM-9P改進而來的AIM-9L(I),性能遠不如紐蘭空軍自用的AIM-9L。
這種導彈,不具備全向攻擊能力!
采用L的編號,只是為了讓梵羅空軍掏錢購買,畢竟L型屬于第三代格斗導彈,而P型是第二代。
必須承認,及時殺到的F-4E(I)機群確實解了燃眉之急。
只是,這些戰斗機沒能扭轉局面。
也就一個照面,準確說是在轉向避開F-4E(I)射出的中程導彈,然后加速進入到格斗空戰階段之后,戰斗就迅速宣告結束。一個大隊的20架F-4E(I)在全軍覆沒之前,沒能在格斗中擊落一架“戰-11B”。
也就只是在轉向規避的時候,有1架“戰-11B”被“天空閃光”擊落。
接下來的戰斗,還是一面倒。
打到最激烈的時候,“戰-11B”把機關炮都用上了。
實戰證明,在第三代戰斗機面前,即便是視距內的格斗空戰,F-4E(I)這樣的第二代戰斗機沒有半點勝算。
代與代之間的性能差距,根本沒辦法彌補。
按照斯蘭駐軍司令部的戰報,只是“戰-11B”就擊落了差不多50架F-4E(I),而且幾乎都是格斗空戰的戰果,隨后殺到的“戰-10B”還擊落了大約40架F-4E(I),超過一半由中程導彈取得。
只是一場戰斗,梵羅空軍的F-4E(I)機群就全軍覆沒!
其實,有很多F-4E(I)是在轉向逃逸的時候,被追來的2個中隊的“戰-10B”用中程導彈擊落。
為此,帝國空軍還緊急增派了4架“油-20A”,為返航的“戰-10B”提供燃油。
也就是在梵羅戰斗機的奮勇攔截之下,紐蘭遠征航空隊的兩架E-3B成果逃脫,避免了被擊落的命運。
可惜的是,沒能改變慘敗的結局。
在經過三次大編隊空戰之后,帝國空軍擊退攔路虎,奪得制空權,而第二波空中打擊也同步開始。
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第二支轟炸機群投射的數百枚巡航導彈。
只是補充打擊,主要對付的依然是遠程警戒雷達與防空陣地,特別是紐蘭遠征航空隊控制的區域防空導彈系統。
由戰術航空兵擔綱的第三波空中打擊接踵而至,幾乎就沒有間隔時間。
在具體戰術上,其實沒多少新意,也沒有那個必要。
奪得制空權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摧毀敵人的指揮系統、通信結點與防空部隊,讓敵人無法協同作戰,并且喪失基本的防衛能力。在完成這一步后,就能夠隨心所欲的發起空中打擊了。
這次,充當尖刀的是“攻-11A”。
按照安排,分成兩個編隊的8架“攻-11A”首先轟炸特里凡的紐蘭駐軍司令部,紐梵聯軍司令部,當地的通信中心等主要的戰略目標。在癱瘓了敵人的通信指揮系統之后,再派遣其他機群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