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自忖上輩子不算是完全的好人,但也不算是完全的惡人。他頂多算是站在風口的豬,吃了一些時代的紅利。
但黃大志就不同了,別看黃大志在家鄉時老實厚道,風評不錯,但等他明年去了羊城后,就會成為赫赫有名的飛車黨中的一員。
具體是怎么成為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當年他也在羊城,因為做點小生意招惹到了當地的混混,被人攔路搶劫,他奮起反抗,但強龍不壓地頭蛇,對方人多勢眾,他險些被打個半死。
就在關鍵時刻,黃大志出現了,幫著他一起打走了那些混混,那些混混或許也認識黃大志,黃大志出面后,就紛紛跑掉了。
黃大志救他,只是源于他們是同鄉,但彼此間是沒有多少交情的,之后也并未再見過。
再次知道黃大志的消息時,是在幾年后的報紙上,報紙上最顯眼的地方有一張照片,上面有一個被銬住手扭送警局的犯罪份子。
那犯罪份子,就是黃大志。
那時,高明程才知道黃大志居然是飛車黨,犯下不少惡事,最后被判了死刑。
到底是同鄉,又曾幫過自己,所以高明程對黃大志的印象還是挺深的。
現在看到黃大志,高明程突然間就想帶他去樟樹賣藥,也許黃大志賺了錢后,就會安心留在家鄉照顧家人,而不會再前去羊城,走上那條不歸路。
回到細奶奶家后,高明程把東西一放,就跑去廚房喝水了。
咕嚕咕嚕的喝了一大碗,才緩解了口渴。這時他才聞到廚房里彌漫著一股誘人的肉香。
高壯正坐在灶膛下面的木頭上看火,大鐵鍋里則燉煮著豬頭、豬腳、豬骨、豬肚之類的,正咕咕的冒著熱氣。
“明程哥,野豬肉都賣完了你怎么不喊我醒來”高壯問著,他睡眠很沉,高明程早上沒喊他,等他醒來時,一看時間,都已經八點鐘了。
“我一個人就行,喊你做什么你看,你把肉收拾了,我回家就有得吃”高明程笑著說了句,又環顧四周一眼,看到還有一副豬肝在那,于是拿菜刀一分為三。
“野豬肉還剩點,我分一分,給人送去。你繼續看火,我等下回來吃肉。”高明程說著,開始把剩下的野豬肉也分成三份。
為了多賣點肉出去,他可以讓人隨意挑選要買的部位,于是剩下的這些都是不太好的地方,都是骨頭多,肉少。
他把肉分好后,拿籃子裝著,細奶奶這邊留一份,自己爸媽家給一份,還有一份自然是給許多美。
給許多美的還有一個帶毛豬腳和一副板油,零零散散加起來,也挺多的了。
這段時日,他有好吃的,都會給許多美送一份去,養得許多美比之前的氣血好了不少,連她二姐都看出不對勁了,說了一些酸溜溜的話。
高明程才不在乎許多玉的酸話,但他現在要出門,沒辦法再給許多美送東西吃,所以干脆送到她二姐家,讓她二姐也沾沾光,少罵許多美幾句也好。
他過去時,許多玉也在家,正在弄幾個老了的玉米,這是拿來做種的。
許多美則在堆放柴火的墻角劈柴,她手里拿著一把砍刀,遇到粗些的柴火,就一刀砍下去,要是遇到細些的,就用手掰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