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的勢力發展,算是府兵初期的一個典型。他雖然高授大都督官職,但朝
廷與霸府卻沒有給他一兵,所有的軍士、器械與供養都需要自己募取籌措。
所以他這個大都督能掌握多大權力,在于他有多大能量。霸府有什么調令,也只針對于他,他自己就是一個作戰單位,他的部曲也只從屬于他。
宇文導在商原待了半天便告辭返回了華州城,而那些郡縣使者們則留下來,跟李泰商討剿匪細節。
三百多名新卒仍需操練,李泰眼下能夠動用的只有那些舊卒。
之前他前往陜北的時候是有六百左右的部曲,返回時卻只剩四百多人,幾名行署屬官又各自召來一些部曲,眼下可以進行剿匪作戰的又恢復到六百多人。
數量雖然不多,但是由于甲馬精良、機動力強,戰斗力也不容小覷。除非那種擁眾數千上萬、勢力跨州連郡的大匪徒,一般的盜匪都是手拿把掐。
當然真要有那種大盜匪,也用不到李泰出手,朝廷自會調度征剿,繳獲的人員物資都是財富。
這些郡縣邀請李泰入境剿匪,軍資給養自然都由他們負責。
不過本著新業務剛展開、需要酬賓贈送的想法,李泰并沒有索要太高的報酬,只讓郡縣一部分馬料和盜匪訊息,軍士們給養他自己負責,但卻需要戰利品的全權處理權。
這樣的條件可謂非常的優厚,當李泰提出來的時候,頓時便獲得了在場這些郡縣使者們的高聲贊揚。
老實說但凡有可能的話,誰又希望自己治內盜匪橫行
但一般存在年久的盜匪,多與境內豪宗大戶有所牽連,鄉團出剿往往都會無功而返。豪強們養寇自重,也是鄉里一個不可訴諸言表的默契。
有了盜匪的存在,郡縣官員便需要仰仗大戶勢力、需要客氣有加。盜匪的侵擾又讓民生環境極為惡劣,加劇普通鄉民對豪強大戶的依附。
雖然也有一些軍頭部曲寄食戍守于地方,但這一部分武裝卻不歸郡縣管轄,郡縣也沒有供養的義務。想要使用也可以,先送錢糧物資過來,一個人頭能換多少物資先計議清楚。
有些部曲乏食的軍頭,倒是會主動攻剿盜匪。但在打完之后就賴在郡縣官衙不走,你們需要負擔我行軍作戰的開支
所以有的時候,并不是郡縣官員不想肅清境內匪徒,而是肅清不起。
匪患只要不是鬧得太過分,他們甚至都不太敢于上報,臺府真要調令幾千人馬入境清剿,就算殺光了匪徒,府庫也空了。誰是兵、誰是匪,在這種情況下還真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