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最后醫院方是松了口氣。
而緊接著當然就是將尸體帶回去準備辦喪事,以及努力爭遺產,過程可以說是丑態百出,要不是把尸體火化葬下去并不影響他們爭遺產,牛萍的尸體能不能得以火化以及入土為安都不好說。
閨蜜鄰居們可謂是感慨不已。
同時也無能為力,只能在牛萍的墳頭多燒點紙,好安慰一下已去的故人。
至于李建國,李建業和李秀芳兄妹三人,他們在把人埋了之后,壓根就沒精力,或者說沒心情去辦什么頭七,七七之類的紀念活動,他們一直在爭吵。
甚至于廝打了好幾次。
治安署那都被他們驚動了兩次。
最后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愿意妥協退步,所以是理所當然的鬧上了法庭。
并且還因此上了熱搜。
幾乎被千夫所指,臉都丟干凈了。
開庭的時候,他們兄妹三個依舊在互相指責,并且拿出證據,表明對方并沒有盡到贍養的責任,至于李秀芳所謂的父母許諾給嫁妝卻沒給,也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并不能因此多得遺產。
最后因為都沒有盡過贍養責任。
所以遺產還是平分。
理論來講,在打這種爭奪遺產官司的時候,如果有一方子女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贍養責任,另一方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絕對能夠獲得更多的遺產,甚至于直接獲得全部遺產,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但他們畢業后都沒怎么回去過。
且沒有盡過任何贍養責任。
所以自然沒人能夠多分遺產。
針對這個結果,李建國和李建業雖然很不滿,但在咨詢過律師之后也知道再怎么上訴,都不可能有什么更好的結果,還容易將這事鬧得更加沸沸揚揚。
因此最后只能無奈接受。
一人分了六百多萬。
同時回去后,還得忍受些鄰居,乃至同事的奇怪眼神,畢竟這件事先前可是鬧上過熱搜的,而大家心里也都有桿秤,羨慕他們獲得部分遺產的同時,也不影響鄙夷他們,以及私下議論他們。
受得了的就繼續過日子,受不了的便只能自己離開,并換個陌生的地方。
李建國夫妻倆私下一協商,覺得手里有這六百多萬,已經足夠他們找個小城市養老了,再加上他們手里還有一套一線城市的房子,隨便往外一賣,兩兒子兩套房的首付,也能輕輕松松湊夠。
有了計劃后,李建國夫妻很快便將他們的想法告訴了兩個兒子,也就是李玉衡和李玉琮,但是他們兩個不愿意。
倒不是說不想要錢。
主要是覺得給的太少。
他們兩個認為,六百多萬已經足夠全款在本地再買一套房了,加上本來就有的那套正好兩套房,兄弟倆一人一套還不用背負高額利息的房貸,對他們以后結婚養孩子,無疑都有極大的好處。
至少說沒有那么大壓力。
而李建國夫妻也有退休金,他們更不可能不孝順,晚年生活根本沒什么好擔憂的,所以為他們多付出些又咋了
于是他們是理所當然的爭吵起來。
李建國覺得,他當年連首付都沒有跟父母要,全靠自己掙的首付,又累了三十年才把房貸還清,現在他幫忙給兩個兒子分別付了一套房的首付,已經足夠仁至義盡,怎么還能貪他們棺材本
李玉衡和李玉琮兄弟則表示三十年前本地的房價,跟現在的房價根本就沒辦法比,而且能輕松點,為什么要那么累,明明你們的養老金就已經足夠你們過日子了,為什么非要他們兄弟兩個多背三十年房貸,并多交那么多的利息。
如果他們兄弟兩個貸款六百萬,那么三十年后,大概要多交六百萬利息。